.......... (1)攤販往往阻塞交通↑ ................. ........................ (2)弱勢者謀生的工具↑
攤販
當一個人失業、頓失謀生機會時 , 只好拿自家農產、手工藝、或批售零用 , 到處兜售謀取生活費。這是攤販衍生的由來 , 因此攤販也是的一種「 社會安全機制」。 window.googletag = window.googletag || {cmd: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efineSlot('/22590772197/pc_textbottom', [1, 1], 'div-gpt-ad-1639353180888-0').addService(googletag.pubads()); googletag.pubads().enableSingleRequest(); googletag.enableServices();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div-gpt-ad-1639353180888-0'); });
攤販應定義於臨時性、而非長期永久性的營業行為。因此普偏簡陋、而較不合乎衛生安全標準。
貧窮落後的社會因為社會救濟機制不建全 , 所以攤販特別多。然而攤販多到「 氾 濫成災」!佔用道路公地、妨礙交通、製造髒亂、破壞市容等。在台灣以經演變成 : 「一擔攤恰贏一間店」 迫使 正規商店不營業 , 紛紛擺到店面騎樓 , 佔據慢車道 成為 「攤 販 街」之「劣幣驅逐良幣」的永久性地下經濟行為!
回顧台灣「攤販文化」的歷史。1980年代之前 , 警察會固定在春節、端午節、慶媽生(七月節)、中秋節 , 四節之前以「整頓市容」為名進行大掃街。那時老百姓怕警察 ! 攤販無不逃之夭夭 ! 誰敢騎樓裝鐵門 ? 障礙物一律排除。
1970年代發生兩次世界「能源危機」 , 正是台灣加工出口、經濟起飛「仿冒王國」的時代。大量外銷退貨、次級品促使失業勞工 , 轉業攤販 , 當時定時定地匯結市集於台灣中部形成 , 逐部擴大漫延成為今日全台的所謂 : 「夜市」。其次警界貪瀆變本加厲!取蹄違規攤販演變成索賄陋習!重創警察形像 , 喪失維護社會合法正義之獅。等等台灣民主化社會轉型之「公權力不彰」。民國七十三年(1984)行政院還將「攤販問題」列入「全國四大行政中心議題」的第三項。足見攤販問題的嚴重性!
在整頓攤販患濫成災中有 : 台南市蘇南成市長任內 , 在台南市成績有所凸出。在於地方首長有理想、有魄力、肯擔當。因無全國整體同步配套、安置不足、造成攤販流竄 , 惜乃功虧一潰!
台灣有機會邁向一個「法治社會」。讓一切違規犯法都不能變成借口。 阿 扁總統「國物特別費」買鑽戒 ,小 馬 哥 先生「市長機要費」公然納入太太戶頭 , 借口實在夠多!太多太多!不得不讓人同情攤販 , 小市民佔 一坪 路地 , 討一口飯吃這又算得了甚麼呢?
(3)高麗菜兩粒十塊沒人買─哇!好累ㄜ!↓ .......... (4)門可羅雀的正規公共零售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