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槍擊要犯
1950 年代,鄉間林蔭茂密,野鳥種類繁多,年輕人都以製作彈弓打鳥爲樂。但是彈弓打鳥如果距離稍遠總會不準,除非「注死」沒長眼睛的鳥佇立不動!否則人一接近鳥就飛了了!通常的場景是:一棵樹密密麻麻數百、上千隻的麻雀,嘰哩呱啦叫的時候,稍稍潛近大樹下,拉滿弓誤打誤中,歪打正着才有收穫。
偶有城市獵人攜帶獵槍入村,鄉下孩子就追隨在後,亦步亦趨,幫獵人撿拾打下的鳥仔,期盼獵者回饋送給一隻麻雀做為獎賞,便大喜過望!趕快拿回家生火「爆鳥仔巴」大快朵頤一番。
後來十五六歲的哥哥不知那裡學來製槍技巧?他帶我上鳳凰山(駱駝山),軍方靶場尋找步槍彈殼,再將彈殼前端較窄部份鋸掉,變成一截四公分左右長現成有底座的槍管。再將槍管用鐵絲襲牢於手槍型厚木板上。然後用橡皮筋牽動一截木頭做撞針,卡在槍的後座上。當雙手握住槍把,右手母指將撞針往上一推,撞針脫卡,擊發槍管後座用連珠炮當的底火,底火穿過底座細孔引燃槍管內從爆竹收集填入的火藥而爆炸,爆發力再將最後填入槍口的鉛絲截斷成顆粒的散彈射出。
當年物質材料缺乏,限於槍管只有現成步槍彈殼一式,也不易拾獲,否則兄弟當年私製槍砲彈藥為樂!在那沒有「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時代,也不曾聽說歹徒以槍傷人!因為火藥爆炸危險,和槍聲嚇人!如果不是大人嚴厲制止,不知暗中還會造出多少長短大小各式火力強大的槍械呢?如今這種製槍技術,比起當前的私製槍械顯得太落伍,而微不足道了!
其實那種手槍雖然槍聲驚天動地!但五公尺之外的鳥是打不死的。萬一不慎走火!最可能中彈的就是這形影不離兼助手的「跟屁蟲」小老弟,其次便是大哥常被後座力打傷手。
因為彈藥取之不易,還得花錢去買一大堆鞭炮來拆解,取其中火藥所費不貲。且爆發巨響常常嚇到左鄰右舍,簡直被視為不受歡迎的「頭號槍擊要犯」!所以大哥其實都非常珍惜用槍。但往往禁不住簷前屋後小鳥嘰哩嘎啦嘲笑而開槍!當槍聲響起──崩!眼見一群鳥兒飛了,從來沒打下過半隻鳥!倒是害阮兄弟得預備分頭奔逃,否則若不是老爸,就是叔叔、伯伯拿着牛鞭從屋裡追出:「夭壽啊!夭壽啊!伊兄弟免跑!」又是一 頓皮開肉綻之痛了!
(原文刊載:台日博覽199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