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身心障礙年金,讓身障朋友生活更安心

  • Share this:

Q:陳先生於待業期間中風行動不便,日前取得肢體重度身心障礙手冊,里長告訴陳太太可以申請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陳太太申請後接到勞保局的公文,陳先生還需要攜帶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至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請醫師評估是否有工作能力。陳太太心想陳先生已經是重度身障者,連生活都無法自理了,為什麼還要評估工作能力呢?陳太太也想向公所申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如果核准,還可以同時領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嗎?

A:陳先生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取得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如果評估沒有工作能力符合請領條件,可以每月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4,700元,同時如果陳先生也符合領取地方政府發給的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資格,則這二筆錢是可以同時領取的,但是國保身心障礙年金不能發給4,700元,僅可按照年資計算(月投保金額×年資×1.3%)發給。

身心障礙年金有什麼條件?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取得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經評估沒有工作能力,就可以在勞保局網站下載,或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各地公所索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申請書,填妥後寄到勞保局提出申請。如果符合條件也沒有領取社會福利津貼,就可以發給基本保障金額,這項給付金額從101年1月起已由每月4,000元調整為4,700元。

哪些人需要評估工作能力? 身心障礙手冊的類別、等級如果屬於內政部公告視為無工作能力的類別、等級,只需填妥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申請書送勞保局,如果不屬於的話(例如陳先生的手冊:重度-一般肢障),還要攜帶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到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請醫師評估工作能力。您可於勞保局網站的國民年金專區查看手冊上的障礙類別、等級是否需要評估工作能力,或來電(02)23961266轉6066,勞保局將熱心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另外在廣納各方意見後,工作能力綜合評量表從101年2月1日起改版,計分方式大幅修正,需要評估工作能力的申請人請注意要持新式表格。

參加國保前的勞保年資,可以合併計算嗎? 如果您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的申請條件,在您參加國保之前還有尚未結算的勞保年資,可以選擇分別以國保和勞保年資計算身心障礙年金,再各自匯入您指定的帳戶,所以以前工作很久的被保險人,每月合計可以領的身心障礙年金有可能超過4,700元,使生活更有保障。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