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保喪葬給付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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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娟的爸爸是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幾個月前過世了,鄰居王媽媽提醒小娟,既然爸爸有加保國保,應該可以申請國保的喪葬給付。小娟感謝王媽媽的提醒,但又想起公司的人事小姐提過,公司會幫小娟申請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初出社會不久的小娟這下搞迷糊了,到底國保的喪葬給付是什麼?應該怎麼申請?跟公司的人事小姐講的喪葬津貼又有什麼不一樣呢?

A:國保針對被保險人身故之喪葬費用支出,設計有喪葬給付,一次發給86,400元(5個月國保月投保金額),以使一些無力支付喪葬費用陷入困境的家屬,獲得及時的幫忙。只要掌握好以下的原則,申請喪葬給付真的好簡單!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喪葬給付? 只要年滿25歲,未滿65歲,符合國保納保資格的被保險人,在加保有效期間不幸過世,都可以請領喪葬給付。如果不確定往生者是否有參加國保,家屬可以打電話或親自到勞保局詢問,勞保局同仁都會很樂意提供查詢服務。

應該由誰來申請? 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應由支出喪葬費用的人來申請喪葬給付。如果喪葬費用是由好幾個人共同負擔,則應該協調一位代表來申請。假使協調不成功,在勞保局審核完成前,所有的支出者可以分別提出申請,經過勞保局通知限期達成協議,仍然無法協議完成時,勞保局會直接將給付款項平均分給所有的申請人。

要準備哪些文件?怎麼申請呢? 申請的文件非常簡單。要準備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正本;在申請人,則要身分證正反面及本人名義的存摺封面影本。另外,最重要的,還必須附上支出喪葬費用的證明文件正本。這個證明文件可以是禮儀公司開的收據、發票,或使用殯儀館、公所設施所開的規費收據等。收據、發票的抬頭,或規費收據的繳款人欄位應該寫明申請人或往生者的姓名,並且由開立的單位或公司、行號加蓋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驗證。

文件備妥之後,直接郵寄或親送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就可以了。資格符合,書件齊備的案件,勞保局會在申請次月的月底前,將款項撥入申請人指定的帳戶。

與勞保的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可以同時請領 如往生者是國保被保險人,而往生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有參加勞保的話,除了由支出喪葬費用者申請86,400元的國保喪葬給付,父母、配偶、子女其中一人還可以由任職的公司,申請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勞保局提醒大家要記得申請,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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