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提繳率調整應如何申報?何時生效? A:雇主提繳率調整時,請填寫「勞工退休金雇主提繳率調整表」。如單位雇主提繳率調整時,請填寫調整表1.申報單位雇主提繳率調整填用之欄位;如單位個別勞工之雇主提繳率調整,請填寫調整表2.申報個別勞工雇主提繳率調整填用欄位,分別填入申報調整。提繳率之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1 日起生效。 2.如何申報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應使用何種表別填寫及注意事項? A:事業單位欲調整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者,如提繳率由6%調整至3%,應使用「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表」,於個人自願提繳欄載明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提繳率,送勞保局申報,其調整自申報之次月1 日生效。 備註:切勿使用「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表」申報開始個人自願提繳(如提繳率由0 調整至6%)或申報停止個人自願提繳(如提繳率由6%調整至0)。 3.雇主負擔之提繳率及勞工自願提繳之提繳率是否有限制? A:雇主負擔之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勞工自願提繳之提繳率,不得高於每月工資的6%,並以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1 位為限。 4.同一單位雇主為個別勞工提繳之退休金,可否有不同提繳率? A:可以。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除依相同之提繳率按月提繳外,另以「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向勞保局申報不同之提繳率,為個別勞工提繳。 5.雇主提繳率及個人自願提繳率之調整,可以用勞保網路申報嗎?申報後何時可生效? A:因提繳率調整之使用量不多,目前網路申報系統內並未規劃網路申報提繳率之功能,故不論是雇主提繳率或個人自願提繳率之調整,都不能以網路申報。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勞工退休金/空白書表及範例,下載「勞工退休金雇主提繳率調整表」及「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率調整表」填寫後寄送勞保局,自通知勞保局之次月1 日起生效。 6.勞工退休金提繳率調整1 年內是否只能調整2 次?1 年內如何計算? A:雇主提繳率及勞工自願提繳率調整1 年以2 次為限,係指調整生效日往前推算1 年期間,調整次數不得超過2 次。如100 年1 月7 日申報調整提繳率,調整生效日期為100 年2 月1 日。基此,往前推算1 年,自99年3 月1 日至99 年2 月1 日期間,申報提繳率調整次數,不得超過2次。 7.年終獎金、依年終考核發給之考成獎金或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三節獎金,是否須列入各月薪資提繳退休金? A:年終奬金、依年終考核發給之考成獎金或三節獎金非屬經常性給與,不應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8.單位發給勞工之交通費是否須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A:單位依勞工居住地距上班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費,如非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則非屬工資,不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9.獎金、給與是否應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A:凡是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應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 條雖有列舉紅利、獎金、節金及部分給與非屬工資範圍,唯前述獎金、給與是否屬工資,仍應依事實個別認定,如單位所發給員工之給與係屬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縱其名目為獎金、津貼、補助、代金等,仍應屬工資,應列入月提繳工資申報。 10.月提繳工資是以薪資全薪、底薪或實領薪資提繳? A:原則上應以薪資全薪提繳。勞基法規定,凡因工作而獲致之報酬皆屬薪資,故勞工每月之薪資所得均應列入計算月提繳工資,自非以底薪或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後之實領薪資計算。 11.新進勞工如工資尚未確定者,應如何申報月提繳工資? A:新進勞工申報提繳退休金,其工資尚未確定者,暫以同一工作等級勞工之工資,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標準申報。 12.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其月提繳工資應如何申報? A: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雇主應以勞基法第59 條第2 款規定之原領工資,按月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繼續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13.勞工因普通傷病請假致全月無薪資期間,其月提繳工資應如何申報? A:勞工1 年內請普通傷病假超過30 日,經雇主同意繼續請病假致全月無薪期間,雇主應以「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最低級距1,500 元為基準,辦理提繳退休金,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表申報調整,並自次月1 日生效;如勞雇雙方約定優於最低級距提繳者,從其約定。 14.部分工時人員之月提繳工資如何申報? A:部分工時人員,係指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者(例如固定每月工作4 天),其整月均屬在職狀態,所以應申報整月提繳勞工退休金,而月提繳工資應按其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並應註明「部分工時人員」字樣。例如某勞工固定每週工作一天,日薪1,000 元,100 年1 月全月共工作4 天,月工資總和共4,000元,則月提繳工資應以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第3 級4,500 元申報,惟應整月提繳,不得於當月申報4 次提繳、停繳,僅提繳4 日。 15.短期工作人員之月提繳工資如何申報? A:短期工作人員,係指未全月在職者(例如:暑期工讀生,100 年3 月1日到職,3 月15 日離職),其月提繳工資應按日薪乘30 天換算為月薪資,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提繳在職期間之勞工退休金。例如某員工於100 年3 月1 日到職工作至3 月6 日離職,每日工資1,000 元,換算月工資為30,000 元,月提繳工資應以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第26 級為30,300 元申報,自100 年3 月1 日起提繳至100年3 月6 日停繳。 16.派駐國外之員工,於國內及國外均有支薪,其提繳工資如何申報? A:由事業單位支付之國內、外任職之薪資,如係勞工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報酬,均應列入月提繳工資內計算。 17.工資低於11,100 元之部分工時人員如何提繳退休金? A:部分工時人員實際上整月均屬在職狀態,所以應申報整月提繳勞工退休金,而月提繳工資應按其整月工資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目前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等級金額低於11,100 元以下者,分為1,500 元、3,000 元、4,500 元、6,000 元、7,500 元、8,700元、9,900 元及11,100 等8 個等級,單位為月工資總額在11,100 元以下(含)之部分工時或微量工時勞工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時,應整月提繳,並於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人員」字樣。 18.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勞工同時為勞工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者,其工資結構是否應為一致?勞保局是否會據以提高勞保投保薪資或勞退月提繳工資? A: 是。原則上應為一致;除每月工資總額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下限(11,100 元)者,月提繳工資金額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或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勞保局會運用勞保、勞退與健保相互勾稽查核機制,逕行調整投保薪資或提繳工資,發函並檢附調整後之投保薪資或提繳工資調整表通知事業單位,以維護勞工權益。 19.月提繳工資是否有1 年調整2 次之限制? A:沒有。月提繳工資有變動時,每個月均可申報調整,惟為方便事業單位作業,爰規定勞工之工資如在當年2 月至7 月調整時,至遲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 月至次年1 月調整時,至遲應於次年2 月底前通知勞保局,而非規定1 年只能調整2次。如事業單位為保障勞工權益願意每月申報調整自屬可行。 20.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調整可否追溯自申報當月或更早月份調整生效? A:不可以。勞工申報調整提繳工資,依規定均自申報之次月1 日調整生效。 21.員工若於離職後才發現雇主低報其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造成勞工退休金短少,勞工應如何爭取自身權益? A:雇主未依規定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勞工受有損害者,依勞退條例第31 條規定,勞工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前項請求權,自勞工離職時起,因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2.月提繳工資如有變動應填何種表格申報調整? A:一、已參加勞、健保者,請填具「勞保投保薪資、健保投保金額及勞退提繳工資三合一調整表」辦理即可,不需另行填送「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表」。三合一調整表之「勞保投保薪資、健保投保金額 勞退月提繳金額」調整後欄位,請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工資額高於150,000 元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之等級金額填寫),勞保、健保、勞退將分別依 適當等級歸級。 二、惟如原月提繳工資已低於勞保最低投保薪資(11,100 元)申報調低不需申報勞保或健保調整者,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表」辦理。 三、僅參加勞退者,則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調整表」辦理。 備註:單位如部分人員在43,900 元以內調整,部分人員在43,900 元以上調整,只要填寫勞健保、勞退三合一薪資調整表辦理即可,不需要分別填表申報,惟應以勞工每月實際工資總額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等級申報調整。 23.月提繳工資如有變動應於何時申報?何時生效? A:月提繳工資有變動時,事業單位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以符合現況,惟為方便事業單位作業,爰規定勞工之工資如在當年2 月至7 月調整時,其雇主或所屬單位應於當年8 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 月至次年1 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 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其調整自提繳工資調整表郵寄(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憑)或送達勞保局(以收文章為憑)之次月1 日生效。 24.勞工每月工資如不固定者,應如何申報調整月提繳工資? A:勞工每月工資不固定者,申報調整提繳工資時,以最近3 個月工資之平均為準。例如單位100 年4 月20 日申報某一工資不固定之員工調整月提繳工資時,應以該員工100 年1 月、2 月及3 月之工資平均計算,其調整自100 年5 月1 日起生效。 25.勞工之月提繳工資如每月均有變動,雇主可否每月申報調整? A:單位為保障勞工權益,因應所屬行業之實務需要或考量勞工工資結構之特殊性質(例如行業有明顯淡旺季之別或勞工因工作性質致工資變動甚大者)願意按月為勞工調整月提繳工資,俾更適時反映勞工實際之工資水準,自屬可行。 26.如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是否必須同時調整? A:勞退新制之「提繳工資」與勞保之「投保薪資」內涵均以勞基法第2條第3 款規定之工資為準,若以勞、健保/勞退3 合1 調整表申報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勞保局將一併調整其勞退月提繳工資,惟勞保投保薪資上限為43,900 元,下限為11,100 元,若勞退調整後月提繳工資高於43,900 元或低於11,100 元者,勞保投保薪資將不隨同調整,故應以勞工實際工資總額申報調整,則勞保及勞退將分別自動歸級至適當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