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申報提繳(下)

  • Share this:

17.勞工同時受僱於不同雇主(2 份以上工作之勞工),是否每一雇主均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A:是的。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而「勞工」,係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故勞退新制實施後有2 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不管是否投保勞保),不同之雇主均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18.勞工有2 份工作,是否可分別選新、舊制? A:在勞退條例施行前,勞工同時間受僱於2 個以上雇主時,可以分別選擇適用新舊制退休金制度。但於勞退條例施行後再受僱工作者,則一律適用新制。 19.勞工同時期受僱於不同雇主,其適用之退休金制度可否不同? A:可以。勞退新制實施後有2 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不同之雇主應依勞工適用之退休金規定,為其提繳退休金。 20.勞工於同一家公司不同部門工作,分別給予薪水,應如何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A:同一家公司應合併整月薪資申報月提繳工資。 21.女性勞工產假期間,雇主是否仍繼續為其提繳退休金? A:女性勞工在產假期間應依勞基法第50 條規定發給工資,並應依勞退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 22.勞工於同一事業單位不同分公司轉調工作辦理轉保申報手續時,其勞工退休金雇主提繳及個人自願提繳部分,是否會一併轉至新調任單位繼續提繳? A:單位填寫勞保轉保申報表辦理勞工轉保手續,勞保局即自動將雇主提繳轉至新單位,惟如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時,牽涉到新單位須扣繳其自提金額,由其再向服務單位表達意願為宜,故須由單位另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為其申報。 23.勞工於94 年6 月30 日前留職停薪,於勞退新制開辦後復職,如原選擇適用勞基法退休金制度,如何申報勞保加保,以維持原選擇的退休金制度? A:勞工於94 年6 月30 日前留職停薪,於勞退新制開辦後復職,雇主申報其參加勞保時,請另備函說明其係留職停薪復職,不提繳勞工退休金,並檢附該勞工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及「留職停薪證明」向勞保局申報,才不致於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 24.產業工會理監事依規定可加職業災害保險,如何申報加保才不致於提繳勞工退休金? A:產業工會具有理監事身分之勞工申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時,應檢附會議紀錄、理監事當選證書、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等文件,連同「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申報表」一併送至勞保局辦理,才不致轉為勞工退休金提繳。 25.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於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是否應繼續提繳勞工休金? A: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於醫療中不能工作期間,依照勞退條例施行細則第10 條規定,雇主應以勞基法第59 條第2 款規定之原領工資,依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繼續按月為勞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26.因案停職或被羈押勞工復職後,應如何辦理該期間之退休金提繳? A:請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填寫提繳日期及提繳工資。 27.多元就業人員如何申報勞保加保,才不致於提繳勞工退休金? A:「臨時工作津貼」、「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及「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業務所遴用人員,其於進用期間與用人單位間屬公法救助關係,非屬一般勞雇關係,亦均不適用勞基法,自非勞退條例之適用範圍。基此,單位於申報「臨時工作津貼」、「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及「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進用人員到職加保時,請於加保申報表特別註明其為「臨時工作津貼」、「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及「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進用人員身分,勞保局即依來表受理該等人員只參加勞保不參加就業保險及不提繳勞工退休金。 28.各事業單位替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見習訓練青年加勞、健保時應如何辦理,才不致有勞工退休金產生? A:各事業單位在替見習訓練青年加保勞保時,如以見習訓練身分加保,應在勞保加保申報表上備註欄加 註「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見習訓練青年」;若採網路申報加保,則應於申報完成後,列印申報成功之畫面,於紙本上加註「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見習訓練青年不提繳勞工退休金」,並檢附 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契約書寄送勞保局憑辦。 29.事業單位採取網路申報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見習青年參加勞保,致誤提繳勞工退休金者,是否有補救措施? A:已於網路上為見習訓練青年辦理加保之各事業單位,可行文並檢附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契約書,且註明事業單位名稱、投保日期、見習訓練青年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寄送勞保局憑辦。 30.參與「青年職場體驗計畫」的見習青年,如變為僱用員工,如何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A:參與「青年職場體驗計畫」的見習青年並不是勞基法第2 條規定所稱的勞工,不是勞退條例適用的對象。若見習青年變更身分為具有僱傭關係的正式員工,單位就應該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31.事業單位具董事身分者應如何提繳勞工退休金? A:依公司法第8 條規定,董事為該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其身分係屬雇主,如實際從事勞動者,得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來局辦理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若不參加自願提繳者,應於勞保加保時,於三合一加保表中註明係董事身分,無須提繳勞工退休金;若於加保時漏未註明其董事身分,致其已提繳勞工退休金,或之前提繳身分為勞工欲變更為董事者,單位應來函並附其董事身分之證明文件,寄至勞保局辦理註銷其勞工退休金提繳。 32.三合一加保申報表內員工投保薪資,誤僅填寫為勞保薪資最高級數,致員工勞工退休金提繳權益受損,應如何補救? A:請於接到勞保局寄發之繳款單即予核對明細,在繳款期限前,備函說明正確提繳工資並檢附薪資相關證明文件送局憑辦。 33.適用勞基法單位以合一表申報勞保加、退保及勞工退休金提、停繳,何以勞保加、退保成功,勞工退休金卻無提、停繳資料? A:勞工退休金係以勞工向戶政機關登記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作為個人專戶之帳號,提繳單位務必依戶籍資料正確填報(如原勞保資料不正確,應先辦理勞保被保險人基本資料變更手續),方可成功申報勞工退休金提、停繳。 34.公立單位填寫勞(勞、健)保加保、勞工退休金提繳二(三)合一申報表,不是同時加保勞(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嗎?為何勞工退休金提繳尚須另外填表? A:公立單位填寫勞(勞、健)保加保、勞工退休金提繳二(三)合一申報表,僅能辦理勞(勞、健)保加保,勞工退休金提繳須另外申報,乃因公立單位勞保與勞退適用對象很多不同,未便逕以勞(勞、健)保加保、勞退合一申報表之勞保加保資料開始提繳勞退。因此,公立機關新到職員工若符合勞保及勞退者,除應申報參加勞保外,應另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寄(送)勞保局申報勞退。 35.提繳或停止提繳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可否以「自願提繳率調整表」申報? A:不可以。申報勞工提繳或停止提繳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或「勞工退休金停止提繳申報表」,請勿以自願提繳率調整表申報勞工自願提繳率自0%調整為6%或自6%調整為0%。 36.如果於勞工到職當日之後,始為勞工加保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應如何申報提繳? A:依據勞退條例第18 條,雇主應於勞工到職、離職、復職或死亡之日起7 日內列表通知勞保局,辦理開始或停止提繳手續。因此提繳單位可以在勞工到職的7 日內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表內之「到(復)職日」填寫勞工到職年月日)送勞保局辦理,勞保局就會以勞工到職日計算提繳勞工退休金之金額。 備註:為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追溯提繳日期即使超過7 日,勞保局原則上仍會從寬予以受理。 37.事業單位為勞工申報勞保加保,已等同申報雇主提繳,欲再申報自願提繳,在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上,是否仍須填寫雇主提繳的部分? A:如果雇主提繳日期等同勞保加保日期,只須填寫自願提繳的項目。 38.勞退提繳日期與勞保加保日期不同應如何辦理提繳? A:應另行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於表內填報開始提繳日期,並送勞保局辦理。 39.部分工時人員如果薪資低於11,100 元,應如何填表申報勞保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A:於填寫「勞保及勞退二合一加保申報表」時,勞保投保薪資請依勞退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填寫並於備註欄位內加註部分工時字樣,勞工退休金無須另填表。例如該員工薪資為7,000 元則投保薪資欄請填7,500 元,勞保局將以7,500 元為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以11,100 元為勞保月投保薪資。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