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接獲民眾詢問,土地移轉時,地上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可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 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其土地如符合土地稅法所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不過,土地所有權人須檢附 房屋建築執照 或 使用執照 或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之 建物勘測成果圖 ,作為稅捐機關審認該建物坐落土地地號之依據。 如民眾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