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101/02/09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查詢房屋稅為何會比去年增加,歸納原因說明如下: 一、課稅月數不一致: 房屋稅係按月課徵, 100年期(去年)的課稅期間為99年7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止,民眾如於該期間辦理房屋移轉或房屋新建完成,其課稅月數未滿12個月。而今年(101年期)課稅月數為12個月,應納稅額自然較去年增加,感覺房屋稅提高。 二、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房屋如於100年7月1日以後由 住家 之使用情形變更為 營業 或 非住家非營業 使用,因適用之非住家用稅率(營業用稅率 3%、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1.5%)較住家用稅率1.2%為高,致今年(101年期)改按非住家用稅率核課之房屋稅較去年(100年期)全部以住家用稅率核課為高。 三、房屋有增、改建情形: 納稅義務人於房屋增、改建完成後,向稅捐機關申報增、改建設立房屋稅籍,或經稅捐機關執行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發現房屋己增、改建完成, 將增、改建部份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造成當年度房屋稅較去年度增加。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2224371洽詢,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