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題: 無牌無帽電動自行車 法規比照自行車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發佈日期: 2010/8/4
新聞內容: 媒體報導,不少民眾抱怨一款電動自行車外觀太像機車,騎士不戴安全帽,又穿梭在馬路上相當危險,台北市議員也加以批評。交通部路政司回應表示:「電動自行車」有嚴格規範,重量不得超過 40 公斤 ,行車時速不得超過 25 公里 ,交通法規上一律比照自行車,只能行駛於慢車道,行駛快車道或人行道,將處以新台幣三百到六百元的罰款。民眾購買時要該特別注意使用限制,不要被商人哄騙。
至於一般電動機車部分,路政司表示:依照電動馬達輸出馬力,換算引擎排氣量發給牌照,因此沒有比照電動汽車單獨發給牌照,例如輸出馬力在 5 到 40 匹馬力,視為一般重型機車,五匹馬力以下為一般輕型機車, 1.34 匹馬力以下,時速不超過 45 公里,視為「小型、輕型」電動機車。官員表示:「小型、輕型」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的級距非常接近,但前者需要請領牌照,後者卻不需要,因此國內業者幾乎沒有人生產小型、輕型機車。
您應該知道的事:
Momentum 電動自行車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可行駛於一般道路上。如遇慢車道時需行駛於慢車道上,但無慢車道之公路,只要靠右行駛即可。另外;為了避免遇到警察攔檢時,雙方雞同鴨講 ( 因為很多警察不知道電動自行車相關法規 ) ,每台車座墊內都會貼上提醒貼紙,方便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