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騎單車迷路 高縣騎到台中市:有為者亦若是,當可向這位婦女學習這種毅力,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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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患有失智症的五十九歲郭姓婦人,三天前騎腳踏車迷路,為了找回家的路,從高雄縣一路沿省道騎到台中市,最後向派出所求助。警方估算她廿四小時內騎了一百七十七公里,對她過人體力大喊「佩服、佩服」。

前晚六時許,臉部明顯曬傷的郭姓婦人,突然牽著腳踏車跑到台中市警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報案,她自稱原本要拿三包旺旺雪餅隨車販售,不料迷路,騎了一天一夜仍找不到家;她說出住家電話,請員警代為聯繫家人。

警員曾皇維、林偉智原以為她是鄰近縣市迷路的婦人,看到電話區域號碼居然是高雄縣,大吃一驚。經聯繫小她十二歲的丈夫,才知道她廿七日晚上即失蹤未回家,竟從高雄縣湖內鄉騎腳踏車,隔天扺達台中市南區。

警方表示,郭姓婦人腳踏車上僅夾著一小包衣物,沒證件也沒錢。員警熱心提供晚餐後,詢問她騎車一路的細節,她不願說明,只心急地詢問:「我老公到哪了?何時來接我?」

前後約四個小時,郭婦的丈夫開車抵達派出所,她一看到丈夫面露喜悅,一直拉著丈夫的手。

員警表示,若換算電子地圖,郭婦至少騎了一百七十七公里,一天內達成,以她年近六旬,真是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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