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北市為院轄市,有關社福經費資源,和台中市比起來,確實是多了許多,這是不爭之事實,可能要多祈禱台中市能早日升格,才有機會和台北市一樣,有經費可供申請補助運用。
(二)參訪單位之療育、日 ( 臨 ) 託、職訓等專案所需經費,能夠善用政府的社福資源,除自行籌補所需金額,另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請部份人事、行政等補助費用運用(社政向台北市社會局、勞政向台北市勞工局、早療向內政部兒童局),可減輕單位之經費壓力。
(三)參訪單位之施訓場地,均設於民間公寓大樓,及公務單位市場之樓上,因坪數受限,學員人數蠻多 ( 可參閱所見情行受訓人數 ) ,加上場地區分隔間,致形成空氣流通欠佳,容易造成學員上課干擾,注意力無法集中。
( 四)參訪單位各項專案收費標準,均按政府內政部、勞委會等相關單位之標準收費,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學員家長亦按規定繳費,參訪單位僅補助部份費用,以免造成該單位之財務負荷及壓力。
(五)協會成立迄近已快二十餘年,第一代的孩子也已經長大成人,現在協會服務的孩子,已經從以往學齡前,進步到學齡中,現在更延伸成年階段,我們可以預期幾年之後,馬上就要面臨家長老年孩子安養問題,因此協會的腳步,必須要開始大步往前邁進,不能再拘限於現階段教育、職訓等專案服務,而是要藉重幾次參訪單位之工作經驗,好好的思考協會未來有關「早期療育」、「就學輔導」、「日 ( 臨 ) 託」、「職訓就業」、「安養終老」、「財產信託」等各層面之發展,更重要的是,一定要能馬上進行,就算是進度較慢,但是一定要立即執行,因為我們孩子的成長,是不會等我們的,屆時今天不做,明天就真的要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