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愛~~~也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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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校園演講之后,如果還有時間,我會請一兩位同學自愿上台講故事。三年前与今天的大學生最大的不同點在于——三年前 ,他們會說:“這是我室友(或很要好的同學)的故事!”現在,他們正气凜然地說:“這是我自己的故事!” 那么坦然無畏,真帥! 有個穿紅衣洋裝的漂亮女孩讓我記憶深刻,她一開口就說,自己剛和男友分手,因為她實在受不了男友這也管。那也管,她穿得 漂亮就怀疑她有意勾引別的男生,到宿舍找不到她就要求她交代行蹤。他那么在意她,所以盤問她,她卻感到不快樂。最后,為了自由 她決定和男友分手! “我是需要一個男朋友,并不需要一個保安人員!”她說,全場大多數的同學都笑了,有些人則若有所思地苦笑著。 還有一對男女朋友,在決定結婚時在認為理性地做了“理性的約定”,比如生活費共同負擔,頂多生兩個孩子,男女都不要緊, 你做菜我就洗碗等等。男人還特別強調一樣:我結了婚,仍然要自由。 什么自由?女人小心翼翼地問。不得不小心,因為自由的范圍太大了。 好在男人所要求的自由并未触犯她對婚姻的理念。男人只要求,周末可以如昔和朋友搓麻將,逾夜不歸女人也不得抗議;他也還 要保留他的運動時間,比如打网球、打高爾夫球…… 女人同意了。是的,男人的健康是女人的幸福,男人有點小嗜好也不應該被剝奪,不是嗎? 過了五年,婚姻狀況大致平順,男人仍維持他的“自由”,但女人卻發現她越來越有窒息感。因為只有兩個人的時候,他自由, 她也可以自由;一家多了兩個孩子時,他自由時,她一定更不自由。他理直气壯地去享受他的自由時,她變得越來越容易動怒。

有一天她忍不住了,告訴男人,她也有享受“自由”的權力。她決定每周一、三。五下班后和同事打一小時的羽毛球。那意味每 周有三個晚上男人必須自己服“家庭勞役”失去自由。她才打了兩個星期的羽毛球,感覺体形稍有縮減時,男人開始抱怨了,她也感到 “對不起家人”,自動退出“爭取自由”的運動。不過,未免有點心不甘情不愿,她想她一星期總可以花兩個小時上插花課吧! 此后,每一次發生口角,她若對男人抱怨自己給家庭綁住,男人總會回敬她:“我也給過你上插花課的自由,不是嗎?”為什么 犧牲自由的總是女人?她心理上越發不平衡。 說來很矛盾。沒錯,不論男女,只要是身心正常的人,有誰不想在愛中求自由?而愛与自由,常常變成魚与熊掌不可兼得。 有人為愛情而放棄自由,有人為自由而放棄愛情。也有人先因愛情而情愿放棄自由,后來想想,多不划算,這樣當囚徒過一生, 人生意義何在?于是無論如何,也要拼命一搏,再為自由(這里的自由,常指的是重新談戀愛的自由和重新追求新生活的自由),放棄原 來信誓旦旦的愛情。

有人一生一直重复擺蕩在這簡單的兩階段里,還是搞不清楚,自己在追求什么。 其實我想,愛情的定義中,已經包含了不自由。因為沒有一個人不希望自己是對方的惟一,希望對方最灼熱的眼神只投向自己。 愛情必定包含占有,占有必定帶來不自由。走入婚姻,有了孩子,則是不得不不自由。 西哲有一句名言說:自由是惟——一种你不給人,自己就沒有的東西。放在男女之間,最适用不過。 你不給他自由,你也得苦苦看著他,自己并不自由。婚姻中,不互相給予對等的自由,各自擔待一些不自由,總會有怨恨。 我想,婚前婚后的最大不同在于,婚前的自由,大致是“天賦人權”;婚后的自由,則是另一方的“施予”。不再那么理所當然— —這是很多過慣自由日子的人害怕結婚的理由,這种懼怕,很有道理。 “可是,沒有失去自由的人,不會真正了解自由的意義。”剛走出一個處處受限的感情的朋友感慨地說。對他而言,失去自由后 再次得到自由,他才第一次感覺到自由的滋味。愛得糾纏而苦惱,也不算白愛一遭。 很多走出“糾纏不休、痛苦不已”的感情經驗的人,心死之后都會在倏忽之間体會到一种海闊天空的暢快經驗。只不過這經驗也 持續不久。不久,孤獨感慢慢入侵,又投入愛中,又希望“彼此擁有”,彼此占有了自由。 在自由和不自由間,情人們真是“妾身千万難”。

我一直相信,互相尊重自由是情人們相處的最高藝術。當“失去自由”變成一個人對一份感情的怨歎時,愛情,已經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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