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早期的一些大唱片行包括【飛諜】、【滾石】等,
都已經快撐不下去了 .... 如果再不改型的話!
站在唱片公司的立場,如果要把培養歌手、行銷、廣告、
製作和人事開銷 ... 等等全都加進成本,
一張CD賣三百多元當然不夠,
但如果把獲利的方向轉移到其他部分,情況就可改觀吧!?
例如個人演唱會、校園演唱會、發行週邊商品 ... 等等,
就像電視的八點檔,電視台其實是靠廣告收益,
又或是報章雜誌,靠的也是廣告刊登,都是如此呀!
否則要想靠音樂在台灣賺錢?到美國或日本可能還比較快吧?
(當然,只有外表而沒實力的就別 妄想 了)
我也喜歡聽好音樂呀,但是一張CD兩、三百塊錢,
又不是每一首都是我要的,實在買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