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南竿、莒光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鬆綁後,縣府工務局於去年12月底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核准仁愛村1處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至鄰近之住宅區及商業區。工務局都計建管課表示,俟土地所有權人將道路用地贈與登記為縣有地後,縣府將正式許可送出基地之容積移轉,道路用地也能成為申請建築基地的容積,為極力宣導解決本縣超出容積之違建問題跨出第1步。 工務局都計建管課表示,去年12月中仁愛村入口處一地主委託建築師申請建築執照,建築師建議將其所有臨近約19㎡之道路用地申請容積移轉許可,以捐獻道路換算出來約38㎡的容積移轉至建築基地,依各縣市作業期程約4-6個月方得核發,惟工務局簡化會勘、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審議等程序,以府內行政審查簽呈方式為之,於12月底迅速地發文請地主依規定辦理道路用地贈與登記為縣有地後,縣府將依規定正式許可本縣第1件容積移轉案件。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共設施用地如道路、市場、機關、公園、廣場兼停車場等,除非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外,均無法建築使用,且民眾對都市計畫相對陌生,導致對都市計畫限制地方發展多有怨言,為此,工務局不僅主導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之鬆綁,也極力促成地區以容積移轉解決本縣超出容積之違建問題,希望此一案例能激起地區違建朝向合法化申請的意願與法治概念。 容積移轉,縣府既可解決道路取得問題,地主也可以將原本無法建築的公共設施用地,轉換為可以實際建築的土地,籲請鄉親多加利用,如有問題,歡迎大家洽詢工務局都計建管課長朱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