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腔走板的中階主管座談會10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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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一、二級主管召開的府內中階主管會議

除了過年團拜外

難得看到的熱鬧景象吧

事先的提案

在縣長暫不予討論下

完全沒進入討論

主因應該是我針對秘書長不滿之提案所致吧

差假公文核批流程居然能成為本次會議的重點

無怪乎主政者會被罵翻了

無能至極

中午在FB留下當下的心情

真的長知識了

中階主管座談會,本人提案不予討論,只好舉手三次要求發言。縣長曰:我沒允許妳發言。 我聽到了!也長知識了! 異議聲音,叫做個人情緒。同仁因職務被列為犯罪嫌疑人調查,高層悶不吭聲是正常。質疑長官叫做違反行政倫理。

工務局 3 月 31 日中階幹部座談會

創新提案及業務檢討

提案人

提案內容

具體作法

備註

課長朱秀珍

公文時效改善

1. 公文延宕大多產生於高層陳核及會稿過程,惟公文檢討均以承辦人為對象,方向有誤。

2. 本人縱使出差,亦有當日須看完公文之習慣,尤其現行電子文,高層主管均配有筆記型電腦,綜未及時,亦應能於當日核稿。

3. 無紙化電子公文推行,請長官盡量以檔案核閱,避免另行要求同仁列印紙本重新陳核。

4. 近日本課陳送公文,雖已附件併陳,惟長官似乎對公文系統不熟悉,一再退請陳辦人重新檢附,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時間,建請企劃室辦理高階長官公文系統訓練。

課長朱秀珍

請秘書長發揮最高幕僚長功能

1. 行政程序法要求之行政明確性,請長官裁示明確,俾利依指示續辦。

2. 近日本課檢陳違規案、差旅規定之簽陳,均未獲得明確指示,且單位間亦有不同意見,方請長官核示,惟秘書長批示:依規定辦理,如何據以判斷。

3. 本課簽陳究係不清楚?或過於專業?長官始終看不懂公文,亦從未要求面洽,既不針對所陳法令檢核,又不斷要求本課檢送原函已附文件,徒增無效之行政事務。

4. 甚或本人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簽陳具體指示,亦未獲明確指示。

5. 如係對本人專業有意見或是否適任,亦請明示。

6. 城鄉風貌提案,秘書長既不採納景觀總顧問及本人意見,主導提案,請全程主導,不要將責任由本人擔負。

課長朱秀珍

請秘書長對外固守本府應有的行政尊嚴

1. 在中央會議中「看起來精明能幹的秘書長應該可以負責景觀總顧問指導,不需要補助給你們當爺們」, 能不生氣嗎?

2. 城鄉風貌補助經費固然重要,但本府行政尊嚴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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