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公務員明哲保身的法寶
卻可能是民眾權益受損及公務員地位低落的開始
依法行政是必要的行政作為
卻不能當成不作為或過度作為的擋箭牌
除非法有明訂容許或不容許的絕對規定
否則
有利於當事人的條件與法條
公務人員負有告知及教導義務
有關福沃無主土地遭佔有興建住宅
今日國產局明確表示不符國有財產法第42條出租要件
惟面積在1653平方公尺以下
且符合國有財產法第53條:非公用財產類之空屋、空地,並無預定用途者,得予標售
今日會中提供上開規定予違規人
希能在執行讓民眾了解相關權利、義務及可能風險
更希望透過尋找可能解決問題的法條規定
做到執法前的告知與教導
讓民眾心服口服尋求合法化途徑
是期待
是用心
更是執法者以專業對民眾的具體協助
其後如仍無法達到法定標準
縱然執法
亦無程序上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