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報稅的季節,不知道這一次您又要從口袋裡掏出多少來貢獻給國家呢?格主
Andy
知道您心理一定很不爽,但是,請相信我,將不爽化為力量,您未來也會感恩這一年一次的「年度激勵大會」!
「屁啦!」此時您心理一定暗罵:「 Andy 你不知道嗎?根據天下雜誌 5 月這一期的報導,在台灣九百萬的勞工,要負擔 72% 的稅耶!」
我當然知道啊!因為我也是台灣九百萬勞工其中的一個,也正在扛著全國這 72% 的所得稅收,可是,一旦你想通了這一點,您真的會感恩的!
想通什麼呢?要想通的是:中華民國的稅法是要鼓勵大家成為有錢人的啊!而且最好還是成為擁有許多股票的大股東,要不就成為大地主 ~ 這樣你就不會繳到什麼稅啦!
「蝦密?有這麼好康?!」
沒錯的,你不是剛報稅還是正在為報稅而傷腦筋嗎?還記得所得稅公式嗎?
1. 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所得淨額
2. 所得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3. 應納稅額 - 投資抵減稅額 -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 扣繳稅額 - 大陸地區已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 = 應繳 / 應退稅額
三個看似簡單的公式,其實都暗藏有錢人合法節稅的玄機,且讓格主 Andy 就單以「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來稍作說明,您就知道我們的稅法,絕對是在鼓勵我們成為有錢人的 ( 不要只會怨嘆,正面積極一點嘛! )
關於房地產, Andy 簡單的劃分在三種情況下所要負擔的稅負:
1. 賣時: 建物→財產交易所得 ( 所得稅 )
土地→土增稅
2. 買時:契稅
3. 持有不買不賣時:房屋稅、地價稅
我要舉例說明的是所得稅裡「財產交易所得」的「眉角」
例如:我有一位朋友名叫「郝也仁」,在數年前在台北某區買了華廈裡的一間三房兩廳,房價 700 萬,結果漲到 1700 萬 ( 相信你也同意,這兩年房價亂漲一通 ) ,如果他把這間房賣了,不考慮其他成本,賺了 1000 萬的財產交易所得,請問他要繳交多少的所得稅呢?猜猜看?
700 萬? ~ ~ 太高了,多低一點!
500 萬? ~ ~ 還是太高了,低一點!
那就繳 100 萬? ~ ~ 還是太高了,再低一點啦!
挖勒,不會只要繳 10萬 吧!? ~ ~ 當然不會,而是要更低啦!
哇靠,不會不用繳吧!? ~ ~ 您說呢?
因為該房子的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通常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有很大落差,所以經查該房子的房屋評定現值是 69 萬,所以 69 萬 X29%( 依財政部公告 98 年度台北市財產交易所的標準 )=20 萬
那是繳 20 萬的所得稅嗎?當然不是,假設他的所得邊際稅率是 21% , 20 萬 X21%=4.2 萬
那是要繳 4.2 萬的所得稅嗎?那也不一定,因為只要你在 2 年符合「重購自用住宅」規定,還可退回,等於 1 毛錢的所得稅也不用繳。
「那麼總要繳土地增值稅吧?」
是喔?經計算,土增稅大約要繳 100 萬,但是「郝也仁」還有個「一生一次」土增稅的優惠稅率可退回這 100 萬,就算這次用了,以後還有機會重複依條件使用「一生一次」土增稅的優惠稅率 10% 。
結果,「郝也仁」這一次賣房賺了 1000 萬,結果繳了多少稅?
所以,誰說中華民國萬萬稅呢?!看你站在哪一邊。
又所以,我們的稅法,真的是在鼓勵您成為有錢人,這樣瞭了嗎?!
(※繳稅為國民應盡的義務,請合法節稅,誠實納稅。本文僅供參考,請以相關法令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