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土地要出售,要怎樣才能節省土地增值稅?一般人直覺就想到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如果您已經申請使用過了,或是想要善用這個特別稅率,還有其他方法嗎?
該分局表示,「重購退稅」也是一種不錯的節稅方法,如果你有小屋換大屋的規劃,不論是先買新屋或先賣舊屋,只要在兩年內分別出售及重購自用住宅用地,該新購的土地總現值大於出售土地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的總現值,其差額部份可在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全額或部分退還,同樣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
該分局特別提醒,辦理重購退稅,新購的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須五年內不能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不然,原來退還的稅款將要被追繳,那就很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