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費全額扣額後,家庭投保節稅空間提高。選用標準扣除額的家庭,要盤算是否改用列舉扣除額較划算。
舉例來說,張家一家四口去年每人健保費都是 1 萬 3000 元,父母各有 4 萬元壽險,小朋友各有 7800 元醫療險,選標準扣除額,扣除 9 萬 2000 元,選列舉扣除額,健保費可全額扣除 5 萬 2000 元,可扣除的人身保險費 6 萬 3600 元,合計 11 萬 5600 元,若以稅率 13% 看,至少省約三千元。
另外子女投保的學生平安保險費、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公司團體醫療險、壽險等亦可計入,最高以每人不可超過 2 萬 4000 元的人身保險為限。
臺北市國稅局提醒,被保險人與要保人(繳保費的人)須在同一申報戶,且須是直系親屬關係,例如爺爺(要保人)為孫子(被保險人)買儲蓄險,需孫子與爺爺同一申報戶,否則就不能列報扣除這筆人身保險費。
【記者劉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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