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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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氏家訓

序致第一 -

【一段】

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

揚名,亦已備矣。魏、晉已來,所著諸子,

理重事複,遞相模效,猶屋下架屋,床上施

床耳。吾今所以復為此者,非敢軌物範世也

,業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

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

暴謔,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止凡

人之鬥鬩,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

。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於傅婢寡妻

耳。

【二段】

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

誨;每從兩兄,曉夕溫凊,規行矩步,安辭

定色,鏘鏘翼翼,若朝嚴君焉。賜以優言,

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懇篤。年始九歲

,便丁荼蓼,家塗離散,百口索然。慈兄鞠

養,苦辛備至;有仁無威,導示不切。雖讀

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

輕言,不脩邊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礪,習

若自然,卒難洗盪。二十已後,大過稀焉。

每常心共口敵,性與情競,夜覺曉非,今悔

昨失。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

,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

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

教子第二 -

【一段】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

,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

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

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

。生子咳提,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

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

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

。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

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

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

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

慢已習,方復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

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長,終為敗德。孔子云

:「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

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

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

。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鍼艾救之哉

?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

不得已也。

【二段】

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

時,為三千人將,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猶

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有一學

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

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

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

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云。

【三段】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

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

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

,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陳

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

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

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

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有備

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四段】

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

慧,帝及后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

準。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

。」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僭,不

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

許歲,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常

朝南殿,見典御進新冰,鉤盾獻早李,還索

不得,遂大怒,詬曰:「至尊已有,我何意

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

、州吁之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

有救,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既無反心

,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

【五段】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

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

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

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

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

鑒也。

【六段】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

,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

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

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異哉,此人之

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

為之。

兄弟第三 -

【一段】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

,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

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

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兄弟者,分

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

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

,游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

。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

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

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

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

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二段】

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

之與響。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

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則

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

,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

卹,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僕

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

【三段】

兄弟不睦,則子姪不愛;子姪不愛,則群

從疏薄;群從疏薄,則僮僕為讎敵矣。如此

,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

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

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

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

也!

【四段】

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

若各歸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佇日月之相望

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之地,能無閒者

,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執私情,

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

撫,則此患不生矣。

【五段】

人之事兄,不可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及

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國劉璡,嘗與

兄瓛連棟隔壁,瓛呼之數聲不應,良久方答

。瓛怪問之,乃曰:「向來未著衣帽故也。

」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六段】

江陵王玄紹,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

特相友愛,所得甘旨新異,非共聚食,必不

先嘗,孜孜色貌,相見如不足者。及西臺陷

沒,玄紹以形體魁梧,為兵所圍。二弟爭共

抱持,各求代死。終不得解,遂并命爾。

後娶第四 -

【一段】

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父御

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閒之,伯奇遂

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不及吉甫,

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謂人曰:「我

不及曾參,子不如華、元。」並終身不娶,

此等足以為誡。其後,假繼慘虐孤遺,離閒

骨肉,傷心斷腸者,何可勝數。慎之哉!慎

之哉!

【二段】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

事。疥癬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

鬥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

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

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

,至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

,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

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

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

姦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眾矣!況夫婦之義

,曉夕移之,婢僕求容,助相說引,積年累

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三段】

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

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沈

惑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

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

。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

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

親虐則兄弟為讎,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四段】

思魯等從舅殷外臣,博達之士也。有子基

、諶,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見後

母,感慕嗚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視。

王亦悽愴,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禮遣

,此亦悔事也。

【五段】

《後漢書》曰:「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

,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

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

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洒埽。

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昏晨不廢。積

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

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

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

,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

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其朽敗者

,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

數破其產,還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

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

。有詔賜告歸也。」

治家第五 -

【一段】

夫風化者,自上而行於下者也,自先而施

於後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

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父慈而子逆,

兄友而弟傲,夫義而婦陵,則天之兇民,乃

刑戮之所攝,非訓導之所移也。

【二段】

笞怒廢於家,則豎子之過立見;刑罰不中

,則民無所措手足。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

【三段】

孔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

也,寧固。」又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

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然則可儉而

不可吝也。儉者,省約為禮之謂也;吝者,

窮急不卹之謂也。今有施則奢,儉則吝;如

能施而不奢,儉而不吝,可矣。

【四段】

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桑麻以衣。蔬

果之畜,園場之所產;雞豚之善,塒圈之所

生。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莫非種殖之

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

,但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

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五段】

梁孝元世,有中書舍人,治家失度,而過

嚴刻,妻妾遂共貨刺客,伺醉而殺之。

【六段】

世間名士,但務寬仁,至於飲食饟饋,僮

僕減損,施惠然諾,妻子節量,狎侮賓客,

侵耗鄉黨:此亦為家之巨蠹矣。

【七段】

齊吏部侍郎房文烈,未嘗嗔怒。經霖雨絕

糧,遣婢糴米,因爾逃竄,三四許日,方復

擒之。房徐曰:「舉家無食,汝何處來?」

竟無捶撻。嘗寄人宅,奴婢徹屋為薪略盡,

聞之顰蹙,卒無一言。

【八段】

裴子野有疏親故屬飢寒不能自濟者,皆收

養之。家素清貧,時逢水旱,二石米為薄粥

,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無厭色。鄴下有

一領軍,貪積已甚,家童八百,誓滿一千。

朝夕每人肴膳,以十五錢為率,遇有客旅,

更無以兼。後坐事伏法,籍其家產,麻鞋一

屋,弊衣數庫,其餘財寶,不可勝言。南陽

有人,為生奧博,性殊儉吝,冬至後女婿謁

之,乃設一銅甌酒,數臠獐肉。婿恨其單率

,一舉盡之。主人愕然,俛仰命益,如此者

再。退而責其女曰:「某郎好酒,故汝常貧

。」及其死後,諸子爭財,兄遂殺弟。

【九段】

婦主中饋,惟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

使預政,家不可使幹蠱。如有聰明才智,識

達古今,正當輔佐君子,助其不足,必無牝

雞晨鳴,以致禍也。

【十段】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

數年間,未相識者,惟以信命贈遺,致殷勤

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

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

求官,為夫訴屈。此乃恆、代之遺風乎?南

間貧素,皆事外飾,車乘衣服,必貴整齊;

家人妻子,不免飢寒。河北人事,多由內政

,綺羅金翠,不可廢闕,羸馬悴奴,僅充而

已。倡和之禮,或爾汝之。

【十一段】

河北婦人,織紝組紃之事,黼黻錦繡羅綺

之工,大優於江東也。

【十二段】

太公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曰

:「盜不過五女之門。」女之為累,亦以深

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

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

於天乎?吾有疏親,家饒妓媵。誕育將及,

便遣閽豎守之。體有不安,窺窗倚戶,若生

女者,輒持將去。母隨號泣,使人不忍聞也

【十三段】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

兄弟之怨生焉;虐婦,則姊妹之讒行焉。然

則女之行留,皆得罪於其家者,母實為之。

至有諺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報也。

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十四段】

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

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

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

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十五段】

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缺壞,就為補

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濟陽江祿,讀

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得

起,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假焉。或有狼籍

几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幼婢妾之所點汙,

風雨蟲鼠之所毀傷,實為累德。吾每讀聖人

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

詞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

【十六段】

吾家巫覡禱請,絕於言議;符書章醮,亦

無祈焉,並汝曹所見也。勿為妖妄之費。

卷第二 -

風操第六 -

【一段】

吾觀《禮經》,聖人之教:箕帚匕箸,咳

唾唯諾,執燭沃盥,皆有節文,亦為至矣。

但既殘缺,非復全書。其有所不載,及世事

變改者,學達君子,自為節度,相承行之,

故世號士大夫風操。而家門頗有不同,所見

互稱長短;然其阡陌,亦自可知。昔在江南

,目能視而見之,耳能聽而聞之;蓬生麻中

,不勞翰墨。汝曹生於戎馬之間,視聽之所

不曉,故聊記錄,以傳示子孫。

【二段】

《禮》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瞿。」有

所感觸,惻愴心眼。若在從容平常之地,幸

須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當忍之。猶如伯

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終身腸斷,與之絕

耶?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

諱。」益知聞名,須有消息,不必期於顛沛

而走也。梁世謝舉,甚有聲譽,聞諱必哭,

為世所譏。又有臧逢世,臧嚴之子也,篤學

修行,不墜門風;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

督事,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輳,几

案盈積,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

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怨駭,竟以不辦

而還。此並過事也。

【三段】

近在揚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

周厚。沈與其書,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

【四段】

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桓公

名白,博有「五皓」之稱;厲王名長,琴有

「修短」之目。不聞謂「布帛」為「布皓」

,呼「腎腸」為「腎修」也。梁武小名阿練

,子孫皆呼「練」為「絹」;乃謂銷鍊物為

銷絹物,恐乖其義。或有諱雲者,呼「紛紜

」為「紛煙」;有諱桐者,呼「梧桐樹」為

「白鐵樹」,便似戲笑耳。

【五段】

周公名子曰禽,孔子名兒曰鯉,止在其身

,自可無禁。至若衛侯、魏公子、楚太子,

皆名蟣蝨。長卿名犬子,王修名狗子,上有

連及,理未為通,古之所行,今之所笑也。

北土多有名兒為驢駒、豚子者,使其自稱及

兄弟所名,亦何忍哉?前漢有尹翁歸;後漢

有鄭翁歸;梁家亦有孔翁歸,又有顧翁寵;

晉代有許思妣、孟少孤,如此名字,幸當避

之。

【六段】

今人避諱,更急於古。凡名子者,當為孫

地。吾親識中有諱「襄」、諱「友」、諱「

同」、諱「清」、諱「和」、諱「禹」,交

疏造次,一座百犯,聞者辛苦,無憀賴焉。

【七段】

昔司馬長卿慕藺相如,故名相如;顧元歎

慕蔡邕,故名雍。而後漢有朱倀字孫卿,許

暹字顏回;梁世有庾晏嬰、祖孫登,連古人

姓為名字,亦鄙事也。

【八段】

昔劉文饒不忍罵奴為畜產,今世愚人,遂

以相戲,或有指名為豚犢者,有識傍觀,猶

欲掩耳,況當之者乎?

【九段】

近在議曹,共平章百官秩祿。有一顯貴,

當世名臣,意嫌所議過厚。齊朝有一兩士族

文學之人,謂此貴曰:「今日天下大同,須

為百代典式,豈得尚作關中舊意?明公定是

陶朱公大兒耳!」彼此歡笑,不以為嫌。

【十段】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

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

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

俗,言其祖及二親,無云「家」者。田里猥

人,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

次第稱之;不云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

。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

;在室,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

云「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之也。

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

,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

【十一段】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

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

「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

母與自稱己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

【十二段】

南人冬至歲首,不詣喪家;若不修書,則

過節束帶以申慰。北人至歲之日,重行弔禮

;禮無明文,則吾不取。南人賓至不迎,相

見捧手而不揖,送客人下席而已;北人迎送

並至門,相見則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

揖。

【十三段】

昔者,王侯自稱孤、寡、不穀,自茲以降

,雖孔子聖師,與門人言皆稱名也。後雖有

臣僕之稱,行者蓋亦寡焉。江南輕重,各有

謂號,具諸《書儀》。北人多稱名者,乃古

之遺風,吾善其稱名焉。

【十四段】

言及先人,理當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

之所 window.googletag = window.googletag || {cmd: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efineSlot('/22590772197/pc_textbottom', [1, 1], 'div-gpt-ad-1639353180888-0').addService(googletag.pubads()); googletag.pubads().enableSingleRequest(); googletag.enableServices();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div-gpt-ad-16393531808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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