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
序致第一 -
【一段】
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
揚名,亦已備矣。魏、晉已來,所著諸子,
理重事複,遞相模效,猶屋下架屋,床上施
床耳。吾今所以復為此者,非敢軌物範世也
,業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
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
暴謔,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止凡
人之鬥鬩,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
。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於傅婢寡妻
耳。
【二段】
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
誨;每從兩兄,曉夕溫凊,規行矩步,安辭
定色,鏘鏘翼翼,若朝嚴君焉。賜以優言,
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懇篤。年始九歲
,便丁荼蓼,家塗離散,百口索然。慈兄鞠
養,苦辛備至;有仁無威,導示不切。雖讀
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
輕言,不脩邊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礪,習
若自然,卒難洗盪。二十已後,大過稀焉。
每常心共口敵,性與情競,夜覺曉非,今悔
昨失。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
,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
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
教子第二 -
【一段】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
,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
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
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
。生子咳提,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
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
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
。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
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
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
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
慢已習,方復制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
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長,終為敗德。孔子云
:「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
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
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
。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鍼艾救之哉
?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
不得已也。
【二段】
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
時,為三千人將,年踰四十,少不如意,猶
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有一學
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
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
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
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云。
【三段】
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
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
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
,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陳
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
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
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
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有備
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
」
【四段】
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
慧,帝及后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
準。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
。」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僭,不
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
許歲,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常
朝南殿,見典御進新冰,鉤盾獻早李,還索
不得,遂大怒,詬曰:「至尊已有,我何意
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
、州吁之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
有救,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既無反心
,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
【五段】
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
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
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
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
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
鑒也。
【六段】
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
,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
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
亦要事也。」吾時俛而不答。異哉,此人之
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
為之。
兄弟第三 -
【一段】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
,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
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
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兄弟者,分
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
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
,游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
。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
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
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
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
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二段】
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
之與響。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
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則
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
,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
卹,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僕
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
【三段】
兄弟不睦,則子姪不愛;子姪不愛,則群
從疏薄;群從疏薄,則僮僕為讎敵矣。如此
,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
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
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
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
也!
【四段】
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
若各歸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佇日月之相望
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之地,能無閒者
,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執私情,
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
撫,則此患不生矣。
【五段】
人之事兄,不可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及
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國劉璡,嘗與
兄瓛連棟隔壁,瓛呼之數聲不應,良久方答
。瓛怪問之,乃曰:「向來未著衣帽故也。
」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六段】
江陵王玄紹,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
特相友愛,所得甘旨新異,非共聚食,必不
先嘗,孜孜色貌,相見如不足者。及西臺陷
沒,玄紹以形體魁梧,為兵所圍。二弟爭共
抱持,各求代死。終不得解,遂并命爾。
後娶第四 -
【一段】
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父御
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閒之,伯奇遂
放。曾參婦死,謂其子曰:「吾不及吉甫,
汝不及伯奇。」王駿喪妻,亦謂人曰:「我
不及曾參,子不如華、元。」並終身不娶,
此等足以為誡。其後,假繼慘虐孤遺,離閒
骨肉,傷心斷腸者,何可勝數。慎之哉!慎
之哉!
【二段】
江左不諱庶孽,喪室之後,多以妾媵終家
事。疥癬蚊虻,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
鬥鬩之恥。河北鄙於側出,不預人流,是以
必須重娶,至於三四,母年有少於子者。後
母之弟,與前婦之兄,衣服飲食,爰及婚宦
,至於士庶貴賤之隔,俗以為常。身沒之後
,辭訟盈公門,謗辱彰道路,子誣母為妾,
弟黜兄為傭,播揚先人之辭跡,暴露祖考之
長短,以求直己者,往往而有。悲夫!自古
姦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眾矣!況夫婦之義
,曉夕移之,婢僕求容,助相說引,積年累
月,安有孝子乎?此不可不畏。
【三段】
凡庸之性,後夫多寵前夫之孤,後妻必虐
前妻之子;非唯婦人懷嫉妒之情,丈夫有沈
惑之僻,亦事勢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
與我子爭家,提攜鞠養,積習生愛,故寵之
。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學婚嫁,莫
不為防焉,故虐之。異姓寵則父母被怨,繼
親虐則兄弟為讎,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
。
【四段】
思魯等從舅殷外臣,博達之士也。有子基
、諶,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見後
母,感慕嗚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視。
王亦悽愴,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禮遣
,此亦悔事也。
【五段】
《後漢書》曰:「安帝時,汝南薛包孟嘗
,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及父娶後妻
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
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洒埽。
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昏晨不廢。積
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後行六年服,喪過乎
哀。既而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中
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共事久
,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
吾少時所理,意所戀也。』器物取其朽敗者
,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
數破其產,還復賑給。建光中,公車特徵,
至拜侍中。包性恬虛,稱疾不起,以死自乞
。有詔賜告歸也。」
治家第五 -
【一段】
夫風化者,自上而行於下者也,自先而施
於後者也。是以父不慈則子不孝,兄不友則
弟不恭,夫不義則婦不順矣。父慈而子逆,
兄友而弟傲,夫義而婦陵,則天之兇民,乃
刑戮之所攝,非訓導之所移也。
【二段】
笞怒廢於家,則豎子之過立見;刑罰不中
,則民無所措手足。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
。
【三段】
孔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
也,寧固。」又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
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然則可儉而
不可吝也。儉者,省約為禮之謂也;吝者,
窮急不卹之謂也。今有施則奢,儉則吝;如
能施而不奢,儉而不吝,可矣。
【四段】
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桑麻以衣。蔬
果之畜,園場之所產;雞豚之善,塒圈之所
生。爰及棟宇器械,樵蘇脂燭,莫非種殖之
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
,但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
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
【五段】
梁孝元世,有中書舍人,治家失度,而過
嚴刻,妻妾遂共貨刺客,伺醉而殺之。
【六段】
世間名士,但務寬仁,至於飲食饟饋,僮
僕減損,施惠然諾,妻子節量,狎侮賓客,
侵耗鄉黨:此亦為家之巨蠹矣。
【七段】
齊吏部侍郎房文烈,未嘗嗔怒。經霖雨絕
糧,遣婢糴米,因爾逃竄,三四許日,方復
擒之。房徐曰:「舉家無食,汝何處來?」
竟無捶撻。嘗寄人宅,奴婢徹屋為薪略盡,
聞之顰蹙,卒無一言。
【八段】
裴子野有疏親故屬飢寒不能自濟者,皆收
養之。家素清貧,時逢水旱,二石米為薄粥
,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無厭色。鄴下有
一領軍,貪積已甚,家童八百,誓滿一千。
朝夕每人肴膳,以十五錢為率,遇有客旅,
更無以兼。後坐事伏法,籍其家產,麻鞋一
屋,弊衣數庫,其餘財寶,不可勝言。南陽
有人,為生奧博,性殊儉吝,冬至後女婿謁
之,乃設一銅甌酒,數臠獐肉。婿恨其單率
,一舉盡之。主人愕然,俛仰命益,如此者
再。退而責其女曰:「某郎好酒,故汝常貧
。」及其死後,諸子爭財,兄遂殺弟。
【九段】
婦主中饋,惟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
使預政,家不可使幹蠱。如有聰明才智,識
達古今,正當輔佐君子,助其不足,必無牝
雞晨鳴,以致禍也。
【十段】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
數年間,未相識者,惟以信命贈遺,致殷勤
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爭訟曲直,
造請逢迎,車乘填街衢,綺羅盈府寺,代子
求官,為夫訴屈。此乃恆、代之遺風乎?南
間貧素,皆事外飾,車乘衣服,必貴整齊;
家人妻子,不免飢寒。河北人事,多由內政
,綺羅金翠,不可廢闕,羸馬悴奴,僅充而
已。倡和之禮,或爾汝之。
【十一段】
河北婦人,織紝組紃之事,黼黻錦繡羅綺
之工,大優於江東也。
【十二段】
太公曰:「養女太多,一費也。」陳蕃曰
:「盜不過五女之門。」女之為累,亦以深
矣。然天生蒸民,先人傳體,其如之何?世
人多不舉女,賊行骨肉,豈當如此,而望福
於天乎?吾有疏親,家饒妓媵。誕育將及,
便遣閽豎守之。體有不安,窺窗倚戶,若生
女者,輒持將去。母隨號泣,使人不忍聞也
。
【十三段】
婦人之性,率寵子婿而虐兒婦。寵婿,則
兄弟之怨生焉;虐婦,則姊妹之讒行焉。然
則女之行留,皆得罪於其家者,母實為之。
至有諺云:「落索阿姑餐。」此其相報也。
家之常弊,可不誡哉!
【十四段】
婚姻素對,靖侯成規。近世嫁娶,遂有賣
女納財。買婦輸絹,比量父祖,計較錙銖,
責多還少,市井無異。或猥婿在門,或傲婦
擅室,貪榮求利,反招羞恥,可不慎歟!
【十五段】
借人典籍,皆須愛護,先有缺壞,就為補
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濟陽江祿,讀
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得
起,故無損敗,人不厭其求假焉。或有狼籍
几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幼婢妾之所點汙,
風雨蟲鼠之所毀傷,實為累德。吾每讀聖人
之書,未嘗不肅敬對之。其故紙有「五經」
詞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
【十六段】
吾家巫覡禱請,絕於言議;符書章醮,亦
無祈焉,並汝曹所見也。勿為妖妄之費。
卷第二 -
風操第六 -
【一段】
吾觀《禮經》,聖人之教:箕帚匕箸,咳
唾唯諾,執燭沃盥,皆有節文,亦為至矣。
但既殘缺,非復全書。其有所不載,及世事
變改者,學達君子,自為節度,相承行之,
故世號士大夫風操。而家門頗有不同,所見
互稱長短;然其阡陌,亦自可知。昔在江南
,目能視而見之,耳能聽而聞之;蓬生麻中
,不勞翰墨。汝曹生於戎馬之間,視聽之所
不曉,故聊記錄,以傳示子孫。
【二段】
《禮》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瞿。」有
所感觸,惻愴心眼。若在從容平常之地,幸
須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當忍之。猶如伯
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終身腸斷,與之絕
耶?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
諱。」益知聞名,須有消息,不必期於顛沛
而走也。梁世謝舉,甚有聲譽,聞諱必哭,
為世所譏。又有臧逢世,臧嚴之子也,篤學
修行,不墜門風;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
督事,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輳,几
案盈積,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
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怨駭,竟以不辦
而還。此並過事也。
【三段】
近在揚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
周厚。沈與其書,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
【四段】
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以代換之:桓公
名白,博有「五皓」之稱;厲王名長,琴有
「修短」之目。不聞謂「布帛」為「布皓」
,呼「腎腸」為「腎修」也。梁武小名阿練
,子孫皆呼「練」為「絹」;乃謂銷鍊物為
銷絹物,恐乖其義。或有諱雲者,呼「紛紜
」為「紛煙」;有諱桐者,呼「梧桐樹」為
「白鐵樹」,便似戲笑耳。
【五段】
周公名子曰禽,孔子名兒曰鯉,止在其身
,自可無禁。至若衛侯、魏公子、楚太子,
皆名蟣蝨。長卿名犬子,王修名狗子,上有
連及,理未為通,古之所行,今之所笑也。
北土多有名兒為驢駒、豚子者,使其自稱及
兄弟所名,亦何忍哉?前漢有尹翁歸;後漢
有鄭翁歸;梁家亦有孔翁歸,又有顧翁寵;
晉代有許思妣、孟少孤,如此名字,幸當避
之。
【六段】
今人避諱,更急於古。凡名子者,當為孫
地。吾親識中有諱「襄」、諱「友」、諱「
同」、諱「清」、諱「和」、諱「禹」,交
疏造次,一座百犯,聞者辛苦,無憀賴焉。
【七段】
昔司馬長卿慕藺相如,故名相如;顧元歎
慕蔡邕,故名雍。而後漢有朱倀字孫卿,許
暹字顏回;梁世有庾晏嬰、祖孫登,連古人
姓為名字,亦鄙事也。
【八段】
昔劉文饒不忍罵奴為畜產,今世愚人,遂
以相戲,或有指名為豚犢者,有識傍觀,猶
欲掩耳,況當之者乎?
【九段】
近在議曹,共平章百官秩祿。有一顯貴,
當世名臣,意嫌所議過厚。齊朝有一兩士族
文學之人,謂此貴曰:「今日天下大同,須
為百代典式,豈得尚作關中舊意?明公定是
陶朱公大兒耳!」彼此歡笑,不以為嫌。
【十段】
昔侯霸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
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稱其祖曰家
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
俗,言其祖及二親,無云「家」者。田里猥
人,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己世父,以
次第稱之;不云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
。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則以夫氏稱之
;在室,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
云「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之也。
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書集
,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
【十一段】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
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
「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
母與自稱己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
。
【十二段】
南人冬至歲首,不詣喪家;若不修書,則
過節束帶以申慰。北人至歲之日,重行弔禮
;禮無明文,則吾不取。南人賓至不迎,相
見捧手而不揖,送客人下席而已;北人迎送
並至門,相見則揖,皆古之道也,吾善其迎
揖。
【十三段】
昔者,王侯自稱孤、寡、不穀,自茲以降
,雖孔子聖師,與門人言皆稱名也。後雖有
臣僕之稱,行者蓋亦寡焉。江南輕重,各有
謂號,具諸《書儀》。北人多稱名者,乃古
之遺風,吾善其稱名焉。
【十四段】
言及先人,理當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
之所 window.googletag = window.googletag || {cmd: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efineSlot('/22590772197/pc_textbottom', [1, 1], 'div-gpt-ad-1639353180888-0').addService(googletag.pubads()); googletag.pubads().enableSingleRequest(); googletag.enableServices();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div-gpt-ad-16393531808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