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實相」和「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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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們總是說,看到的未必是真實的,這句話很有道理。在人生這個大舞台上,有很多事情其真實面確實是隱藏在表象之下。

而「表象」就是指人的心理活動的過程中所產生的表面形象,包括記憶表象和想像表象。

我們每個人時時刻刻都在追尋著真實,但人生確實是如此地變幻莫測,對任何事物我們都要小心謹慎,看到的東西往往會迷失我們的眼睛,著急地妄下結論,最終後悔的還是自己,因為真實的一面往往隱藏在表象下,並不是那麼容易被發現的。

世間百態萬千,想要駕馭自己的人生,就需要從根本上徹底改變看待這個世間的方式。任何事物的現象都是本質的表現,現象總是從這個或那個方面的表現本質。而本質也不能單獨存在,它只能存在於現象之中,並透過現象來呈現自己。

事物的現象和本質是緊密關聯、不可分割的,但這絕不意味著認識了事物的現象,就等於把握了事物的本質,也不能把現象之和等同於本質。因為,現象是事物的表面特徵和外部聯繫,是單一的、多變的、能夠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而本質是事物相對穩定的內部聯繫,是事物的根本性質,只能由人的理性思維去把握。

一切事物都是現象和本質的對立統一,但是,現象有真與假之分,假象並不是本質的表現,它只能掩蓋事物的本身。所以,認識了事物的現象,還不能說是認識了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在複雜的現象中,既然有真也有假,就應當要把這兩者區分開來,進而揭發假象所掩蓋的本質,才能看到表象下的真實世界。

從客觀的角度來說,人們感知到了事物的表象,並不等於認識了事物的本質。如果以為現象的形態和事物的本質是直接合而為一,那麼,一切科學就都是成為多餘的了。科學的任務和特色就在於透過現象去抓本質,本質隱藏在現象之後,並且常常透過現象以曲折的形式表現出來。特別是假象,它能掩蓋和歪曲事物的本質。

在認識的過程中,人們一定要透過現象去抓本質,同時又能夠透過現象達到本質。這是因為事物的本質總是透過現象所表現出來,事物的現象和本質之間並沒有隔著一條不可踰越的鴻溝,它總有一條至此及彼的橋樑。

因此,了解了事物,人們就有了認識事物的基礎和根據,就能夠以現象作為認識事物本質的出發點和嚮導,進一步進行分析、比較、歸納,最後找出它們共同的規律性。

舉例來說:大家都有過如此的經驗,走在人口集中的市區時,我們常常能看到一群「行乞」的人無辜的眼神地望著您,雖然令人尷尬,但是多數的情況事令人感到無奈、甚至是憤慨。為什麼呢?我們既然看到一些社會上會令人為之鼻酸、憐憫之人,為什麼我們會感到尷尬、無奈,更甚至是憤慨呢??

因為社會經驗和大量地負面新聞報導告訴我們,我們的眼睛這時候會欺騙了我們,這一群行乞中的人實在沒有幾個是真正走投無路的「乞丐」。倘若經常遇到這類人士的人,反而會這樣認為:要是遇到一個就「捐助」一個,那麼,早晚他會跟他們做同行了!面對這種景象,到底誰是真?誰是假?著實是令人很難分辨的。

現在的社會,真實的一面往往總是和表象有個千差萬別。一些騙局常常是造就我們尷尬、無奈、憤慨的直接原因。有時候我們也可以看到一些社會新聞,就是當事人真的中了獎金、名車等大獎,但等到主辦單位興沖沖的以電話通知得獎當事人時,卻讓當事人以為是詐騙集團而漠然地掛掉電話,甚至主辦單位親自登門拜訪也被拒於門外,非得等到主辦單位求助當地警方或里長等有力人士陪同,才能讓當事人真的相信自己中了大獎,本是美意一樁,卻因為近年來社會詐騙集團橫行造成過程尷尬。

不管面對的情況是「實相」或「表象」,都是『真實地』人生,或許很多事情的表徵會矇蔽一般人的雙眼或影響一般人的判斷力,但「真實」的的確確存在於所有的假象或表徵之中,或許想要看清並不是那麼容易,但若能內心清明,能夠『覺知』自己的內心及『觀照』週遭事物的本質,慢慢的就能不再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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