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謂:
「默照者,乃是對一切內外情境,皆保持著敏銳察覺之心; 故能於一切時處,皆清楚明了。甚至若起煩惱妄念, 還應如法對治。」 默者,不動心; 照者,察覺境。 甚至所照之境,將擴大廣延,從身體、感覺及周遭外境等。 首先講:對默照禪的附會,即雖非默照禪,而附會為默照禪。 有人說:「 默照者,就是當對一切內外情境, 皆保持著敏銳覺察之心。甚至當發現有煩惱妄念時, 還得用佛法去對治消除。 」 因此他們說: 默者,不動心; 照者,覺察境。 照者,覺察內外之境;這是還可接受的。 至於默者,不動心。便存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因為一般人所謂的「不動心」,乃指第六識的不動也。 而如只是第六識的不動心,便頂多是修止或入定的功夫爾, 而不能見性開悟也。 而且一方面要覺照境的存在與變化,一方面又要安心不動; 這乃是兩難的課題。因為凡夫,既覺察到外境,心就難免動了。 反之,若安心不動,對任何境相皆不起分別, 就難以去察覺它們的存在與變化。所以這乍看,好像兩全其美; 但對初學者而言,是很難入手的。 甚至說:在默照的過程中,所覺照的境界還會慢慢擴大, 最初從比較小的身體,慢慢擴大到周邊種種境界。 故謂之為:從小我到大我。然而大我後,又當如何呢? 我說:是神我或梵我爾, 乃絕不可能是無我也。 為什麼呢?皆在「相」上作功夫。 似如此,則既從「作意」起觀,復「能所皆存」, 如何與真心相應呢?以眾所謂「分明」者, 乃是從根塵相對、能所互動中,而確定其明也。 故於其中, 乃少不了 我執與法執 也 。 故 俗所謂「分明」者,正是「無明」的本來面目。 如果再用《楞嚴經》的宗旨來考查的話,首先它是「作意起觀」, 雖然觀的對象,不是固定的,但還是從作意心,去起觀的。 第二、在修觀的當下,一方面明瞭外界所觀的相, 一方面也認定內有一個能觀的我。於是既從始至終, 皆「能所對待」,這可能與真如心相應嗎? 尤其很多人乃錯以為: 既眾生都是無明顛倒,則愈修行當就愈清楚明了才是! 然何謂「清楚明了」呢?就是眼睛看得清楚,耳朵聽得明了, 心中一無迷惑,這就清楚明了了嗎?這有個很大的問題: 因為一般人 所謂的清楚明了,乃須從「根塵相對、能所互動」中, 而確定其明也。 這就像笛卡兒所認定的:我思,故我在。 然若不思時,你還在不在呢?若為有境界故, 才清楚明了。 則無境界時,又如何呢?大概會跟阿難一樣,無聲即無聞, 如何能清楚明了呢? 再其次,如只有當下的對象,還不能清楚明了。 而必與過去、未來比較後,才對照成清楚明了。 簡言之,如果心不分別取捨,則能清楚明了什麼呢? 凡夫既錯以為: 愈修行,當就愈清楚明了才是! 所以難免於修行的過程中, 不斷地自我暗示: 我乃愈來愈清楚,愈來愈明了也。 其實這自以為是的清楚明了,乃 正在增長其 我執與法執 也 。 所以這自以為是的清楚明了,其實正是無明的本來面目。 這「正是無明的本來面目」,卻不是我創說的; 因在《楞嚴經》中,就有很明確的經文: 如『性覺必明,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與『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 如經典所謂:『 性覺必明,妄為明覺。』 故清楚明了者,乃為心性本就是清楚明了的, 而非因覺照塵相,才清楚明了的 。 就像於耳根圓通章所謂: 雖於睡覺時,六根不起作用, 但真心還是清楚明了的 。 『 覺非所明,因明立所 』 但一般人卻 不能從見性 而覺悟於心性的本明, 故必須透過塵相的 覺受 ,才肯定根性的清楚明了。 『 所既妄立,生汝妄能 』 既不得不依附於被覺照的境界而稱為明, 故相對地也妄立能覺明的主體 。這從「能相與所相」的相待, 而肯定清楚明了者, 其實都是邪見。 『 知見立知,即無明本 』 在覺察情境的當下,如認定有能知、有所知; 這即是無明的根本。又『知見立知』也可以說: 如果在覺察情境的當下,更去分辨:已知或未知。 這也是無明的根本 。故 或從空間的能所對待, 或從時間的前後際別,皆是無明的根本也。 反之,雖覺察情境, 卻能所不生、前後際斷, 這才能無漏清淨而證涅槃也 。 所以愈想清楚明了, 就 愈無明深重與沈淪顛倒 。 故不當以「作意起觀」「清楚明了」與「廣大周延」, 而稱為禪法也。 此皆在「相」上用功夫爾。 所以若從作意起觀,而寄望愈修行,內心愈清楚明了, 外境更廣大周延,這是什麼禪法呢? 曰:外道禪爾。 因為既外道,也能證得天眼通、天耳通, 難道還不「清楚明了」與「廣大周延」嗎? 雖然這些禪法,對生活中,還是有安定身心的作用。 可是要見性解脫,終究是「八千里路雲和月」,還遙遠的很! 故何謂「默」? 蓋 真如心者,乃不生不滅、不動不移者,故名之為默。 從 默中自然起照,謂之默照也。 而於默照中,更不計度分別 ; 故既非清楚,也非不清楚。 譬如境來影現,境去影空;故對鏡而言,何所謂清楚與不清楚呢? 下面我們乃從《楞嚴經》的宗旨,而來論述: 何謂默照禪?蓋「默」者,不動心也。 然此不動心,不是指第六識的不動,而是指真如心的不動。 以真如心本是不生不滅、不動不移者,故名之為默。 但不動心,不是光靠嘴巴講的,也不是單用頭腦想的,就能不動。 而是要有真正的修行功夫,才能體證於真如不動。 從證得真如心後,自然能起覺照之用,這才稱為「默照」。 因此不需要去管要照什麼? 既證得真如心,即不著相也。 因此相的明暗、動靜、大小、遠近,乃皆無所謂。 問題的焦點,只在我們是否真證得真如心? 如已證得,則一切都不是問題。 反之,雖未證得,卻想模擬,則處處都是問題也。 一個人如 真證得默照 的境界, 即不再 起 作意分別。 因此這時,對所覺照的境界,既 不說 它清楚,也 不說 它不清楚。 這就像鏡子,境來影現,境去影空, 祇是當下明了而已 。 而 不去比較過去、未來, 故既 無清楚與不清楚的差別, 也 無周延與不周延的界限。 因此修習默照禪, 最重要的不是在 所照的「相」上, 去判斷修行的層次?而是當 從「默」的程度, 來堪驗自己的功夫。 從默去修心 , 是因 ; 由照而得用 , 是果 。 真修行人,當努力的是因地法門,而非果地功德。 然初修默照時,不能即時相應於真如心用。 故且用「 剝捨 」法,乃 隨照即捨 ─捨 作意分別,心隨相轉 ; 故能隨照即寂也 。於是乎, 末那識乃如「剝芭蕉然」; 從層層剝下,以至於自然現起真如心之妙用。 雖初修默照時,不能即時相應於真如心用。 因為一般眾生的末那識,是從來不間斷的; 不只白天不間斷,夢中不間斷,甚至生死之際,也從不間斷。 既從不間斷,則當如何? 且用「剝捨」的方法,將末那識從外到內、從粗到細, 一層一層地把它剝捨掉。以一切妄念,皆從末那識的作意分別而生; 故欲「剝捨」末那識者,得 從粗重的妄念先剝捨起 。 然妄念當如何剝捨呢? 返照內心,如起任何妄念,就立刻將之截斷去除。 故重點,只是在覺察心中還有什麼妄念而去除之。 而不當管:我現在已證得什麼境界? 既若起妄念,即能剝捨之, 故能隨照即寂。 既心不隨相轉,也心不作意分別。 這不斷地捨了又捨,便如「剝芭蕉然」; 從層層剝下,以至於證得真空境界。 至於什麼時候,能現起真如心用呢?那就水到渠成爾。 這即是前面所說:真正的默照禪 ,應該往「默」上用功, 而不得於「照」境上作計較。 這以「剝捨」的方式, 而進入默照禪,乃與修定 不一樣。 修定 乃應把 注意力安在一個固定的對象上, 如數息就專注在數字上,念佛就專注在佛號上。 而剝捨法, 卻是什麼也不能安住,唯見一個,殺一個; 見兩個,殺一雙。必將一切境相趕盡殺絕, 直到趕無可再趕,剝無可再剝;則自然能現起真如心之妙用。 問:何以能自然現起真如心用? 答:真如心用本來如是, 但識被相轉,故不覺爾。 現既以「剝捨」法而剝盡一切妄念, 則如古鏡垢除明現, 鑑照無餘。 為什麼能自然現起真如心用呢? 因經驗上,就是這樣。若就理論而言,乃為真如心,法爾如是。 但眾生因被太多的妄想雜念所蒙蔽,所以不能相應。 因此當我們一次又一次地把迷惑的相,慢慢去除後, 真如心即能自然現起。所以禪法乃曰:「 不必求真,但須除妄」。 以「妄」若除盡了,「真」即能現前也。 或如經典所用的比喻: 譬如古鏡,垢除明現,鑑照無餘。 故你不需要再去找光明, 因為心性本就是光明的。因此重點,唯在於把妄想雜念去除乾淨, 而不需要擔心,真心那時候才會現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