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日間職前訓練網頁設計A期12月7日甄試錄取公告
::: 課程代碼: 41626 通俗職類: 網頁及動畫設計師 課程名稱: 網頁設計 第01期 訓練費用: 學員負擔: 0 政府負擔: 0 訓練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查看訓後就業績效 訓練時數: 120小時 訓練位置: 326桃園縣楊梅市秀才路851號 訓練時段: 日間(上午及下午) 聯絡電話: 03-4855368分機601-620 訓練日期: 2011/12/12 ~ 2011/12/30 聯絡窗口: 教務課 報名日期: 2011/11/13 00:00 ~ 2011/12/06 23:59 訓練性質: 職前 目前報名人數: 64人 訓練學員數: 25人 甄試日期: 2011/12/07 訓練職類: 室內及商業設計人員 訓練概要: 緣由:網頁設計與網頁視覺的結合,一直是未來網頁多媒體相關視覺設計的一個趨勢;由於網頁設計配合上網頁視覺的展示作最好的設計版面與程式應用,可以讓顧客透過網路以互動方式,從不同的角度鑑賞商品,甚至直接啟動商品的各項功能,未來這是一種極為重要的應用方式;未來人才的需求是極為欠缺的,透過網頁設計與網頁視覺及影音剪接技術普及應用到各行各業的設計上將是可預見的,因此本課程的規劃即朝培養優秀專業網頁設計與網頁視覺及影音剪接技術人才,提昇產業設計競爭水準為目的。 訓練目標:一、學 科:瞭解網頁設計與網頁視覺及影音剪接實務運用。二、技 能:使學員從事網頁設計及網頁視覺及影音剪接設計師必備的各種電腦技能結合創新思維,達到獨立設計能力三、就業展望:本班課程以強化電腦數位科技創新為主導,提供培養學員架設網站與設計頁及網頁視覺及影音剪接技能,成為未來的明星產業。 就業展望:網頁設計公司與個人工作室..等,擔任網頁視覺與網頁設計助理等工作 課程內容: (1)網頁設計(120.0小時)-01.網站視覺設計概論02.認識HTML 語法03.視覺設計要求與條件04.網站視覺規劃要求05.網路視覺架構雛型設計概念06.視覺模板要求與製作07.網站視覺連結方式08.網站檔名規劃09. HTML與視覺組合10.網站測試與維護11.電腦影像Photoshop CS5工具與特效處理12. 電腦繪圖IllustatorCS5工具與造形描繪13.After Effects工具介紹 14.影音合成原理 15.影音影像特效16.影音影像合成17.動畫網頁設計基礎概論及課程解說18.FLASH動畫三原 不分 15 ~ 99 高中/職(含)以上 役畢(含免役) 或同等學習能力者。 甄選錄訓(詳招生簡章或其他說明) 符合受訓資格且經甄試合格者。 筆試,口試 職前訓練各項身分別參訓權益說明: 一、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2.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7.長期失業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者。 10.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11.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12.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13.符合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取得居留之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14.符合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 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之失業者。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上課4次以上。 3.每次上課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份別 1.非自願失業者 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保局發放。 2.獨力負擔家計失業者。 3.中高齡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失業者。 5.原住民失業者。 6.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低收入戶)。 7.長期失業者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更生受保護人失業者。 9.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三、前述各項身份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始得生效。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概述如下:1.甄試方式採筆試(40%)及口試(60%)方式進行甄試。 2.請於100年12月7日上午9時自行前來本中心甄試,請準時參加,本中心亦於報名截止日後統一寄發簡訊通知(請填正確之手機號碼),甄試時請攜帶身份證備驗,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棄權。 3.為了維護非自願性離職者的權益,請非自願性離職者於甄試前至就業服務中心(站)進行職業訓練諮詢,以安排參加適訓之職業訓練。 4.甄試相關規定及題型下載請參考桃園職業訓練中心網頁【下載專區】。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性別 :
年齡 :
學歷 :
兵役 :
其他條件 :
持推介單 :
自行報名 :
甄試方式 :
權益說明 :
其他說明 :
備註 :
報名地點請逕洽培訓單位 ( (326)桃園縣楊梅市 秀才路851號 ; 03-4855368分機6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