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逢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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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有很多種喝法。

聚餐豪飲,獨坐小酌,因人而異,並無限定。

就小女子而言,喝酒,一定要酒逢知己。

記得小時候看《水滸》,那許多的好漢豪傑,許多的英雄壯舉,偏偏 記得不甚清楚,唯一唸唸在嘴邊的是:「小二,切兩斤熟牛肉,溫一 壺好酒來……」氣得老媽在一邊埋怨老爸——誰叫你在她小時侯用筷 子沾酒給她喝的!你瞧瞧,這叫什麼樣兒啊!老爸敷衍道,遺傳吧這 是?也許吧,反正記得老爸常掛在嘴邊的理想是,以後老了,就到胡 同口的小酒館裡,八仙桌,長條凳,二兩二鍋頭,一盤五香花生米, 慢悠悠等著太陽下山,回家。現在,胡同早拆了,酒館也都沒了,老 爸的理想呢?我想沒有變——理想就是理想,並不一定必須要實現的。

其實那時候我並不知道喝酒是什麼滋味,只是覺得《水滸》中這樣的 情節實在是生動有趣罷了。加上家裡的煙酒管制,和作一個「好孩子」 的遠大理想,過陣子,就把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幻想拋開了。

後來工作了,有應酬了,在飯桌上,面前才添了酒杯的位置,也慢慢 摸索出喝酒的一些技巧。

如果是公事,一大桌子人圍坐,有領導有上級有貴賓,那是要堅稱自 己不會喝酒的,以茶代酒,敬上一圈,趕緊坐下悶頭吃,盡量別答茬。 否則這種場合一旦喝了第一杯,就容易成為眾人攻擊的目標——還是 把這樣的機會留給那些愛在領導面前露臉充英雄的同志吧,這種時候, 作一回配角,其實是很舒服的。

如果是同學朋友聚會,不管是餐廳還是家裡,假裝不會喝酒就很有些 矯情了,大可坦言相告,今天高興,但是也不能喝高了——兩瓶啤酒 往自己面前一放——就這麼多,喝好了算。於是大家各自承包到戶, 不用謙讓與推辭,喝得方能痛快。

如果是自己一人獨酌,一杯淨流就足矣。乾乾淨淨做兩道小菜,炸一 碟花生,煮半斤毛豆,把一隻雞腿細細撕了。一手舉杯,另一手拿著 電視遙控器,選好想看的球賽或者輕鬆的影碟,餘下的夜晚,是飄著 酒香的,綿軟而悠長的時光。

但是要論喝酒能喝得盡興與愉悅,還是要酒逢知己的好!

和好朋友一起喝酒,我願意喝黃酒。啤酒熱鬧卻無韻,且要常常離席 尋個方便略顯尷尬;白酒濃烈卻有傷,喝不多時便有支撐不住的很是 敗興;紅酒高雅卻不爽,那細細的高腳杯只合適小口抿不適合兩相碰。 只有黃酒,我覺得有味道,且是漫漫幾千年的味道。

用紹興的紫砂壺溫酒,至少需是五年的花彫(十年的更佳,深有感受), 放上姜絲話梅冰糖,最好有如水的月色陪伴,兩隻酒盞輕輕一碰,必 是雙手把著,如同舊時的禮儀,隨著溫熱的一縷從口裡流向心頭—— 笑容,是自然綻放的;心情,是適時舒展的;話語,是隨心流淌的; 興致,是隨波蕩漾的;情意,是浸潤心田,漸濃漸遠的……

一切都是隨著酒意的,酒酣時,往往是月落柳梢,喝酒的人除了微笑 已經不需要別的表達方式了——都在酒裡了,都隨著酒流進心裡了。

便到此時,最好。與好友喝酒,最怕過猶不及,彼此不勸不讓,喝得 好了,把酒杯輕輕挪到一邊,點點頭,來日方長。

酒,原本是好東西,切不可把它敗壞了。好酒卻不可嗜酒,愛酒卻不 可酗酒。最怕見酒醉了呼天搶地鬼哭狼嚎的酒鬼,更厭惡以酒為刀傷 人為樂的酒徒。但是真如李白一樣的酒中仙又有幾人呢?還是看個人 的修行吧,只是別把人的罪惡歸咎到酒上就好了。

在一個大家都忙的時代,酒逢知己千杯不醉的機會已經很是稀少了, 我也只能作此小文,憑空遙想一次酒逢知己——來,這一杯,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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