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失竊,如何辦理註銷牌照登記?
(一)應備文件:
1. 車主身分證正本、通信辦理者可用影本(個人名義) ; 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 ( 公司含登記表 ) 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公司行號名義)。
2. 印章(非越區辦理者免具)。
3. 行車執照。
4.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警察機關車輛失竊報案證明單。
(二)辦理地點:
各公路監理機關車輛 ( 綜合 ) 異動窗口辦理。
(三)注意事項:
1. 公司行號繳驗之上揭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
2. 如有違規案件未結或積欠牌照稅、燃料費者,請先結清(如在最近 2 個月內繳納者,請檢附收據)。
3. 行車執照遺失應同時申請補發。
4. 車輛如有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者,應先辦妥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