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鴻儒、胡清暉/台北報導〕
交通部 路政司司長陳彥伯指出,目前法令規定行人必須「靠邊走」,但考量「安全重於一切」,道安單位會宣導請行人靠左邊走(面向來車)。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潮儀指出,部分先進國家,例如英國、 澳洲 ,都已立法強制行人步行時須面向來車,但台灣尚無可如此強制執法的條件,加上有許多單行道,因此立法上仍以「靠邊走」為原則。
但謝潮儀說,以安全而言,行人行走時「面向來車」是最好的方式。
至於國人為何會有行人靠右走的認知,主要是 教育部 仍沿用民國69年編纂的「交通安全教育教師手冊」,歷經30年從未修訂,2007年更一度引發爭議,遭警方疑慮不符交通法令與安全需求,但教育部迄今未做修訂。
唉! 不管是靠邊走,反正看到車就離遠一點就對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