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法庭與專業法官之建言 -司法改革十周年的回顧與展望論壇會議
各法界前輩大安:
誠如翁前院長所言 :「 法官擁有斷人是非的至高無上權威,這是神的權力,是人類經驗與智慧的結晶;我們怎能不善加珍惜 。」 又如司法院司法行政廳黃廳長嘉烈法官言:經濟發展日趨複雜,社會對法官妥適處理專業案件的期待也日益迫切。李前院長遠哲亦言: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望不減反增,但改革遠遠不及人民的期待。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言:民間對專業案件的糾紛期待最烈,如醫療、金融、工程、勞動方面。誠如台北地方法院林法官言:法官的法律專業是沒有問題的,但其他領域的專業,又要專到何種專業程度才是專業?
謹就專業法庭與法官於醫療領域的層面發表淺見,尚請法界前輩指教。要培養一位可稱得上專業的醫師要七年基礎教育考上執照,再經四年一般專科訓練,再經約兩年次專科訓練約 13 年稱得上專業;如再經兩年至四年法學教育,再經約五年至六年實務經驗一位稱得上專業的法官訓練也要十年;由以上敘述得知一位能有服眾資歷的專業法官培養約二十年;綜上:一位稱職的專業法官約於 45-50 歲完成。所以最大問題是人才的培育。而人才的培育,完全來自教育。翁前院長岳生 88 年寫給各法官的信中言 :「 制度的興革,絕對不是一個人的力量能完成的,也許需要幾個世代的人共同努力,才能略見成效。而千頭萬緒之中,第一步是人才的培植,是社會共識的形成,那就必須從教育著手。」 後學於醫療法課程中,教授每堂約取出 3 件醫療案例客觀研討,時常有醫療院所錯誤而病人權益得不到伸張,但較多的是醫療單位已盡努力而被冤屈的案例,攻防過程因為三方沒有醫療專業只能在告知同意上打轉;顯現專業法庭的迫切需要性。
謹提出管見,敬請前輩指正參酌:
1. 雙軌教育:現今可雙軌培養人才,但一定之年限後,必須其他專業畢業後再接受法學教育。
2. 專業參審官之考選,由法官與參審官組成事實審法院:由台北縣醫事審議委員會運作十五年實務經驗,是極有效率,和解率高,約 70% ,全國第一名,解決不少醫療糾紛。
3. 法官考選年齡提高。放寬法官考選年齡限制,吸引各行有理想有使命感之專業人士報考法官。
改革是一條艱辛的不歸路,但是今天不開始作,十年後,司法改革二十年會議主題依然是此;相信在前輩努力耕耘下,必能為後代子孫營造一個理想的法制基礎,一切的辛苦,也就值得了。
敬祝 大安 後學 趙堅 醫師敬上 200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