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速建立長期照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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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速建立長期照護體系

台灣於民國八十三年己邁入老人國的行列,65歲以上的老人已有三十萬人,非老人的中度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不不全者,如無法吃飯、上下床、穿衣、洗澡者,亦有十萬人。但是近年來,家庭子女人數減少,婦女就業人口增加,同時疾病型態慢性化,以及對醫療品質之期望上升等因素影響,使得長期照護的需求日益迫切,而目前全國所能提供的服務,約八萬個床位,很明顯地目前國內長期照護供給方面,不論是量或是質,均有明顯不足,所以“長期照護”是當前政府必須嚴肅面對的政策議題之一。

根據行政院經建會的推估,三十年後,全體人口五人中就有一位是老人,五十年以後,二個年輕人就要供養一位老人,所以我們這一代應提早規劃,使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同時避免使我們的後代負荷沉重,維護國家社會穩定而安全。目前究竟存在那些問題呢?首先應該儘早釐清“長期照護”的基本概念,到底是採取福利制或保險制,以免重蹈目前健保到底是福利,還是保險的爭議,造成財務困境。德國將“長期照護”列為“保險制度”的概念,每一位“長期照護”需求者,都須要年金制度、職災保險、健保制度互相配合。其次是目前主管“長期照護”的行政體系不一致,且不統一,有社會福利體系、衛生體系、退輔會體系等三大體系,結果造成國家資源分散,管理標準不一,獎助條件差異過大,而造成民怨,針對此點,應儘速完成長期照護法以為規範。最後也是最悲哀的,就是長期照護的財務,幾乎所有費用均由民眾自行負擔,以 1998 年行政院主計處公佈,若是一般家庭中有一位須要長期照護者,送自費安養機構,每月平均要三萬元左右,其一年所須費用,超過每戶家庭消費支出百分之五十以上,明顯可見影響家計是相當沈重的。

古代的賢君堯,對天下的人民心存關懷,特別關懷窮苦的人,有一個人民饑餓,就說:是我讓他饑餓的啊!有一人受寒,就說:是我讓他受寒的啊!有一人犯罪,就說:是我讓他犯罪的啊!立法院的諸公啊,請儘速制定通過“長期照護法”,使部份受苦受難的家庭脫離苦海,功德無量啊!

綠色和平電台董事 趙堅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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