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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 屆第8 次定期大會議員書面質詢全文
質詢日期: 中華民國95 年9 月5 日 質詢議員:吳碧珠 質詢對象:停車管理處鄭處長俊明 質詢題目:請市府儘速就士林區福港平面停車場改建事宜,以原停車場用地、福中公園與道路合併多目標使用附設地下停車場之方向評估、規劃並儘早編列預算執行 ,用以解決士林區停車位難求之困境。 說 明: 按士林區停車位在本市十二行政區內屬嚴重不足地區。九十三年度停管處雖就福港平面停車場改建為立體停車塔編列預算,雖可提供車位數二百四十格, 但在民眾強烈反對此種改建方式下,且停管處之問卷調查亦顯示,附近地區多數居民向以原停車場用地、福中公園與道路合併多目標使用附設地下停車場之方案予以改建,故本案有重新檢討之處 。 雖然本案已於九十三年編列改建預算,但如不理會民意取向而貿然執行立體停車塔之興建,不僅將造成景觀上之不協調,亦恐招致民怨及產生不必要之困擾。問卷調查結果既已顯示,多數民眾贊成以原停車場用地、福中公園與道路合併多目標使用附設地下停車場之方案改建福港平面停車場, 停管處即應從善如流,儘速提出評估及規劃案,積極辦理地下停車場興建事宜 ,以早日解決士林區停車位難求之困境。 答覆單位: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答:關於士林區福港街停車場用地闢建停車場里民問卷調查經分析結果計有60.54%之民眾贊成以停車場用地、福中公園與道路合併依多目標使用附設地下停車場,本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將尊重當地多數民意,暫停原預算編列執行該用地闢建停車塔工程,先依基地範圍、周邊道路之幾何條件及停車供需情形,結合停車場興建規模及效益等面向,積極辦理新建地下停車場之可行性評估,倘經確認可行將再納編預算賡續推動,敬請 貴會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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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4 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秘字第09739926600 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本處「士林區205K01福港停車場與福中公園合併興建地下停車場可行性分析暨先期規劃」案 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公告事項: 一、案號:97-3016 二、招標機關名稱: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本機關) 招標機關地址: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招標機關網址:http://www.pma.taipei.gov.tw/ 三、標的名稱:士林區205K01福港停車場與福中公園合併興建地下停車場可行性分析暨先期規劃 標的分類:本案性質為:勞務 四、採購金額:不公告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五、依據法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招標狀態:第2次限制性招標。 六、聯絡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契約事宜企劃科27590666轉6145陳小姐,投標事宜秘書室:27590666轉6039汪小姐。 七、預算金額:新臺幣1,750,000元。是否公告:是 八、領標及投標期限:自97年11月6日起至97年11月12日下午17時0分止 開標日期:97年11月13日10時00分(第1階段開標)。 九、開標地點:本處第2會議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投標文字:中文 十一、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完成總結報告書30份(光碟50份)。 十二、未來增購權利:無 十三、收受投標文件地點:郵遞或親自送達本處秘書室(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 十四、押標金額度:本案免收押標金。 十五、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有利標(準用)得標。 十六、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交通工程技師執業執照或證書影本。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作業團隊參與人員之交通工程技師執業執照或證書影本。 C公會會員證 (3)法人或團體: A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B組織章程。 C法人應再檢附法人證明文件。 (4)學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5)其他廠商: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但營業項目須有交通運輸相關科目(需有證明文件)且須檢附參予人員之交通工程技師執業執照或證書影本。 (二)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服務建議書15份。 (六)電子領標者請自行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 十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或現場購買(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秘書室),時間:自97年11月6日起至97年11月12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之辦公時間。 十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 郵信封,郵資(票)新臺幣72元整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十九、其他: (一) 本案預算上限為175萬元,廠商總價標如有超出,不得列為評選對象。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採3階段進行,即第1階段開標: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日期另定;第3階段議價:與序位第1名議價(日期另定)。預定決標日期:97年12月12日。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97年11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97年11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金額為決標總金額之10%。 (五)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餘詳招標文件等。 (六)附註: 1、疑義、異議: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臺北市松德路300號5樓、電話:2759-0666(6039)、傳真:2759-9692。 2、檢舉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29188888、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87897500、傳真:8789780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4)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27208889轉1052)、傳真: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三樓。 3、申訴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27208889轉1058)、傳真: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西北區四樓。
停車場與公園合併興建地下停車場~早已有例可循!
為何市府不積極辦理 振華公園停車場地下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