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的淡水河北側道路開發案一波三折,先是引發在地民眾與環保團體的連署反對,接著在用 地範圍發現文化遺址,如今台北市政府又正式行文表示, 淡北道路開發違背中央政府推行大眾運輸與節能減碳之政策,無法同意道路之推動與興建。 環 保團體指出 本案在諸多法令與行政程序爭議未解決前,縣府卻執意推動, 枉顧民意,呼籲 應立即停止道路興建 。
本道路工程跨台北縣市,台北縣政府 在 八月二十七日 召開 ( 淡水河北測平面道路第一標 ) 紅樹林站至竹圍站段基本設計審查會,但在二十五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即行文明白表示反對興建並不 派員參加。反對理由中指出「 縣府規劃道路應僅為台 2 線拓寬時之臨時性施工期間交通維持道路,惟本路段全長 4.7 公 里 ,其 中 2.2 公里 為高架路段,應屬永久性道路,且未來僅供私人運具小汽車通行,違 背中央政府推行大眾運輸與節能減碳之政策,實無法同意。 」縣府之前在 公開場合一再表示本案僅是臨時替代道路,以避免當地民眾質疑為何不以拓寬現有 台 2 線 道路為優先,反而要沿河岸另行開發一條新路,如今台北市政府的表態讓縣府的說法不攻自破。
不僅如此,目前淡北道路開發案問題重重,不但有規避環評之嫌,道路規劃中有兩處經過捷運上方及 地下位置,捷運下方的土質鬆軟,挖洞是否會造成捷運安全問題?誰能給民眾保證?道路用地的都市計劃變更,在市府的反對下也可能不會通過!環保團體質疑 縣府究竟還有何堅持的理由呢??為何非要開發不可? 周錫瑋縣長不顧民意與其他政府部門反對, 匆匆進行土地徵收、道路 細部設計及招標程序 ,為求達到年底決標動工的競選支票,難道真的要 違法發包?到時後縣府只完成中段道路拿到面子 ,難道 前 後段道路就由中央收爛攤 子?
我們呼籲北淡地區整體交通建設仍應以發展大眾運輸為主,不應開發 這一條破壞河岸景觀與紅樹林生態的淡北道路, 台北縣府應該重視民意,立即停止土地徵收 及招標程序,不得違法發包施工,不然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將至監察院檢舉縣府違法事實!
發稿單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email protected]
【反淡北道路連署 網站】 http://tinyurl.com/redtree
【反淡北道路聯盟 網站】 http://www.tw-1st-riv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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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 二十五日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之此公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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