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預算執行率未達80%者,計有教育局等95個附屬單位預算或分預算,內含應執行數達1,000萬元以上73個附屬單位預算或分預算;未達1,000萬元22個附屬單位預算或分預算,其審查結果如下:
2.「環南市場主體工程」(含單位預算),考量決策有其歷史背景,且與本案相關之立體停車場工程已停止興建,故勉予同意列為不可控制因素。
3.「士林市場主體工程」,考量決策有其歷史背景,另市場處於96年度已積極配合辦理相關作業進度,故勉予同意列為不可控制因素。
2.「信義國小附建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由教育局主辦,考量原建築師病逝,辦理原建築師規劃設計成果移交作業費時,致預算執行進度落後,故勉予同意列為不可控制因素。
3.「洲子市場變更停車場用地暨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考量都審作業時間冗長,致預算執行進度落後,故勉予同意列為不可控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