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三「推」 將調職處分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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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三「推」 將調職處分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17/today-fo3.htm

郝龍斌表示,若有合情合理業務,有利於民眾卻以法推託,也不另覓途徑或建議修法達三次以上者,他將把該官員調離現職,盼藉此讓公務員重視民意。......

.....台北市府近日針對中高階官員舉辦「新願景共識行動營」,要求一、二級機關的九職等以上主管官員分三梯次受訓,郝龍斌昨天親自向第二梯次官員表達他的施政理念,希望公務員重視民眾感受,勇於任事。

郝龍斌表示,市府公務員素質都相當高,但有些官員太過重視專業,忽視民眾感受,部分業務雖然眾人都覺得合情、合理,但有些官員只因為法律有疑義就不推動,導致民眾權益受損,如果他發現同一官員有類似情況達到三次者,就會將官員調離現職,因為該官員不能考慮民眾的需求。

里民反應振華公園立體停車場案不利於民眾,台北市官員就是百般以法推託硬是要蓋

要是 遇事三「推」 將調職處分 的精神能早點出來,就不會有 一份署名停管處處長 鄭○○ 北投112k01立體停車場新建工程說明 出現 , 導至今日如此勞民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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