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和合法術施作,多以紙身來代替,
將其施咒開光後, 化為雙方男女魂魄暫寄之身,
開光之時,如求術者在現場, 在法師施咒之後,
取其一口氣,吐在替身上, 並粘上雙方彼此之
頭髮指甲...等物,開始持咒祭煉。
(開光吊魂細節繁镸,故在此約略)
而替身種類並不只一種,也有以米、稻草、
泥偶替之 法師在外或內起壇後,
不論壇內壇外, 時間一到,
均需將所開光吊魂之替身豎於壇前,
持續起壇施法, 燃化符令,施念咒訣。
施法期間, 也有配合符令予求術者使用,
或飲或化...
日復一日, 行法施咒,替求法者加持祭煉,
以達祈請鬼神助人求願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