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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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困惑於一件事情時

或許回顧歷史 重新認識自己時

可以讓我們發現一些啟示與解決問題的脈絡

有人問 部落是什麼?

我問了我南島所的同學

他們從事部落工作多年 或許有異於我們的看法

老莫說

一群人對生活、規範、生命儀式、土地等

有共同認同及願景和願意追求更好更完善的境界

董哥說

一群有相同生活習慣、相同文化社會制度相符的人

共同居住在同一個地方就是部落

章哥說

部落強調的是族群聚居在一起的地方

必須是自主的

凡文化、政治、經濟、教育

都能夠強化部落的主體性及多元性

部落的社會結構應該是不容摧毀

一但有外力介入

部落的主體性勢必受影響

原住民基本法第二條 對部落一詞的定義

部落:係指原住民於原住民族地區一定區域內,依其傳統規範共同生活結合而成之團體,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

南王部落,其實正確來說,它應該是「 puyuma 普優瑪部落」,是卑南族八社十

部落中人口數及範圍最大的一個。

至於部落是誰 ? 當然就是由每一個部落內的族人組成。在其傳統制度規範下,

有長老、婦女、祭司、青年、少年,組織或許推選代表人,但總括就是部落的

分層事務管理。

原住民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而關於巴拉冠的管理權,政府的確依照此法尊重部落,由法的角度來保護一個族群的傳統規範,其他人也應該尊重文化的差異性。

Puyuma 部落的前身「卑南社」,於 1929 年自現今的卑南遷村於現今的南王,根

據宋龍生教授著的「卑南族史篇」( 1998 , p308-31 3 ) 上的記載,卑南王地位

日漸衰退,加上一部份人遷居寶桑,年輕人口外移勞役、傳染病其他疾病等,

卑南社人口數及盛況大不如前,恐有滅族之虞,加上當時卑南社的遷村的原因

有三,其中兩個原因都跟當時西移入的漢人越來越多,勢力或田地多轉入漢人

之手有關,另一個則是當時卑南社分散三個聚落居住,不便統一行動,因而萌

生遷村重建的意圖。

當然,在日據時代,要遷村重建絕非靠日人對原住民族群的保護就可以,當時

卑南社多數人流於遊惰,缺乏勤儉儲蓄風氣,同時擔憂自己的族人的知識份

子,書上記載著有鄭開宗、陳旺盛、陳耕元、陳重仁、王葉花、王景元、陸森

寶、古仁廣、南信彥等,向日本政府建言並積極努力規劃,包含棋盤式街道、

設立醫療所及農事小組及信用合作社、四年制公學校改制為六年制、禁酒會、

生活改善會等。

由於這群知識份子,振作了新卑南社的風氣,也維繫了傳統會所精神,也由於這

些運動都是發自部落內菁英份子所主導,因此才使幾近衰落的卑南社獲得重 生。

回顧歷史,我們現在的部落是否也面臨 81 年前的困境?

而我們有遷村的可能嗎 ?

部落內有勇於出來承擔規劃改造的人嗎 ?

而我們的族人

是不是還有意願接受改變?

你心裡的部落

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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