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特案設立第6都即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定條文設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準國家法律公共關係位階由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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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特案設立第 6 都即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定條文設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準國家法律公共關係位階;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有對本臺灣原住民族行使國家統治次權地位,除國家安全應接受統治權約束依公共安全患難相隨休戚與共深根關係外,內政上與中華民國行政院互助一體亦互為其政,其它另於法律定之』

「本會革命精神會員的革命第二層門徑」,在打破個人陞官發財自私自利的念頭。本會會研商爾後的選舉參予選舉代表人;但本會創辦人羅佩秦不能也不會以本會或個人名義參加國家立法委員、地方議員之選舉;因此本會會推出有實力之人為民服務;但本會將設特案委員會對於國家軍隊和全國公務人員完全公共關係國家化;在國家至上的立場原則下;政黨要完全退出公務機關公務員系統;祇有去除黨私才有國家民族人民利益在內;對於監督機制之憲政議題,本會將設特案國家憲政革命推動委員會推動憲政撤底革命制度;就是總統職權監督化,也就是中華民國總統專任行政院之全國業務將不涉其它各院權能,因此總統即是行政院長身份(為國家人民省錢其一.其二親自親民執政),而戰時由各院院長等及各民族領袖代表(臺灣原住民族、客家民族、外省人民族、閔南民族大概之或續增)公共議之,而戰時召集人由行政院院長任即為總統任之;由此亦可見本會憲政規畫即五院由人民直選之,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又本會見經藍綠均經執政黨角色,就五都選舉定位藍綠之爭,卻將台灣原住民族完全邊緣化、愚民化、統一化等情觀之;顯然執政兩黨黨私過重無視臺灣原住民族權益存在?所以祇為爭政權飽私囊?難怪兩黨執政大弊案連天,人民民生問題選後就忘了,難怪每次選舉祇能沒得選擇選擇爛蘋果充數,因為這些選舉戰將知情輸贏都有獲利補助,下次還能再選,因為有錢補助就有錢選舉?這也是一種賺人脈賺錢的方式?網路上已甚行?不就是有人自稱有 10 萬網迷嗎?這就是政治人物有私心?臺灣民主後問題層出?還出現一個大貪集團而首謀在監等黨執政就出來了?同胞們握手可能代表騙選票?選舉到了又親民博感情?也是騙選票?兩黨相爭把臺灣帶到如此程度?真是心寒了?臺灣原住民族同胞們是時候了?是我們臺灣原住民族為自己民族爭 3000 年以上自然自主權的時候到了;藍綠兩黨已沒有理由對於『臺灣原住民族權益是否存在的』政治承諾不能兌現再有異議;因此本會特案設立第 6 都即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定條文設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準國家法律公共關係位階;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有對本臺灣原住民族行使國家統治次權地位,除國家安全應接受統治權約束依公共安全患難相隨休戚與共深根關係外,內政上與中華民國行政院互助一體亦互為其政,其它另於法律定之』;這是臺灣原住民族長期以來心聲,亦是長期以來忍耐時機到來的時候;因此本會對於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設立立場即堅決接受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亦堅決反對任何團體組織個人消滅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亦堅決反對台獨消滅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亦堅決誓死悍衛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因此凡以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下有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有違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下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情形。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即本會將會視該團體或組織為疑涉嫌對中華民國整體國家安全上視共同敵人之事實下,以法律及行動阻怯之;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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