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續.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案號1000101股日.本會籌組政黨籌備處向親愛同胞們報告書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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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的緊急呼籲 -- ECFA 第十六條是毀台條款必須刪】 [18]

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第十六條是這樣寫的:

一、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終止。

二、本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雙方應就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問題展開協商。

簡單的說,中國或台灣(包括民進黨再執政)都對 ECFA 擁有絕對的片面終止權,不必有什麼真正的經濟利益爭執。只要一方發出「通知書」,六個月之後就生效。依循 ECFA 所經營、投入的一切都將一筆勾銷,化為烏有,而政客卻可以不必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這樣的落日條款在政治上看似對等,但是經濟體系怎麼可以被安置在一顆隨時皆可任意引爆的炸彈上。這樣的條文一定是政客以政治思維處理經濟問題的結果。 ECFA 第十條、第十一條已經有爭端的處理機制了,談判當局怎麼還會同意授與政客們如此生殺大權?

引爆「以商逼政」的危機

經貿投資最重要的特質,就是可預測性、可透視性、可掌控性與可判斷性。台灣的經貿規模遠遠小於中國。只要 ECFA 一旦付諸實施,兩岸經貿關係將更加熱絡和密切。在台灣和中國投資的鉅大資金,隨時可能在雙方政客引用第十六條的手段下,一夕風雲變色!終止 ECFA 固然對中國也會有所損傷,但對台灣的傷害卻是致命的,而且無法挽救!

我們可以做以下合理的假設剖析:

中國在未來如果自覺「政經分離」已走到一定程度,台灣卻仍不願在中方所堅持的政治意向,包括對「一個中國原則」作妥協,隨時都可以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也不需預警,就通知我方要終止本協議。這對台灣的殺傷力將遠大於十萬顆飛彈的轟炸。屆時,台灣方面將會面臨三種情境:

(一)台灣經濟大恐慌,股市與匯市瞬間崩盤。(二)屈服中方的政治勒索,以商逼政成功。

(三)在中國投資的企業,全面倒向中國或改隸其他國籍。在台灣的投資,盡量移往其他國家。台灣的財產、資金將快速外流,台灣全面被掏空。台灣經濟面臨瓦解。

淪為政爭奪權的道具

第十六條的殺手角色,也不是只有中國可以扮演。台灣方面,同樣也握有這把尚方寶劍。台灣的藍綠惡鬥越演越烈,政黨的私利超越國家的公益。政黨鬥爭幾乎已到完全不顧國家存亡的地步。黨爭只有情緒沒有是非,只有利害沒有原則,只有招數沒有典範。這樣的政客素質,不管藍綠那一黨掌權,誰敢保證不會因為競選或自私的政治盤算,就出現一紙「通知書」,打翻 ECFA 所建構的經貿局面。不要以為這是危言聳聽。請大家回憶一下「核四停建」,豈不是在毫無預警,毫無協商下,以一個行政命令就執行了?

第十六條,比一萬個「核四停建」的殺傷力更大!

邁向自由島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能否持續傲然獨立於世界,關鍵之一在於國際經貿關係是否有效地持續發展。沒有經貿發展所提供的優渥環境,國家安全、尊嚴及現代國家的文化、藝術之提昇,都將受到重挫。台灣應力求經貿走向自由化,早已是社會的共識。在 李登輝 先生主政時,已開啟自由化的走向。台灣應勇敢邁向「自由島」( Free Island ),更是某些有遠見者的呼聲。

鑒於台灣所處的國際特殊狀況,在處理國際經貿問題時,我們不得不一定程度受制於中國的壓力。我們絕對贊同某些政黨和主事者的主張,台灣的國際經貿關係,應直接與現代主要經貿國家或國際組織,如美國、日本、歐盟和東協等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這是所謂上上之策。但是,當上上之策不可得時,台灣也不可以無限期地等待下去。等待與不作為的態度,必使台灣的經貿被邊緣化。所以透過政經分離的堅持,在 WTO 的基本原則下,先與中國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再與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FTA ),乃成為台灣的中中之策。

對 6 月 29 日 初簽的 ECFA ,我個人雖不全然滿意,但仍可以接受,就是基於對台灣整體處境所做的嚴謹評估後,做成的結論。在事先未充份瞭解雙方政府談判細節下,直到本文初簽並送達立法院依「類條約方式」審理時,我才驚知該「協議」有第十六條「終止條款」的存在!

宣誓永續發展

大部份條約固然有終止條款,但並不是所有條約或協議都應該有終止條款。而像 ECFA 第十六條這樣的終止條文,如果不是談判者暗藏毒藥,企圖俟機下手,就是談判者無知,欠缺周詳的遠見。

經貿行為不能被如此兒戲,更不能「預售」政客可以惡搞的機會。

本人極度焦慮不安地呼籲台灣各界一起反對第十六條,刪除第十六條!

我們呼籲馬英九總統懸崖勒馬,儘速尋求補救,如此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恐怖!

我們呼籲中國政府主動重起談判,刪除第十六條,以化解台灣人民的疑慮不安!

我們呼籲立法院倘若不宜主動刪除第十六條,也應暫緩二讀!

沒有第十六條「終止條款」的 ECFA ,才是宣示雙方將在互利、互尊、互惠的大理想下,追求雙方人民永續發展的協議。

8/8/2010

施明德

[ 編輯 ] 評價

一般人對施明德的評價是浪漫的革命者,他本人對「浪漫」的看法則是:「以有限的資源或條件,企圖追求無限的目標和理想」的情懷與氣質。 [1]

台灣新版高中歷史課本將施明德定位為台灣戰後反對運動的「靈魂人物」。 [19]

施明德前妻 - 美麗島時代革命伴侶 艾琳達 認為施明德由於坐牢過久,他的生活習慣根本與立法委員或黨主席必須日理萬機的生活型態格格不入。並認為施「獨行俠和喜歡夜生活的作風,甚至無法讓他好好處理正事或與助理有條不紊地溝通。那些助理的貢獻幾乎徒勞無功,他則兀自享受記者與仰慕者無止境的阿諛奉承,而且沉溺於女人、飲酒和香菸。」 [7]

獨派大老 辜寬敏 認為 , 發起 倒扁運動 ,使施明德這一介英雄晚節不保。 [8]

施明德的第一任國會主任 魚夫 認為施明德「總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歷史地位。」並認為有「台灣 曼德拉 」之稱的施明德,其人格特質其實比較像 馬奎茲 筆下的南美解放者 玻利瓦爾 。 [20]

施明德第四屆立委的國會主任郭文彬, 2000 年 10 月 15 日 在《 台灣日報 》發表一篇名為《瞧到深處方為真!》的投書:

回顧施明德投身民主運動這四十多年。一如歷史上的先知,他曾提出許多前瞻性、突破性的見解。也因此遭遇批判、質疑與羞侮。

二十年前施明德在美麗島大審的法庭上,提出廢除 黨禁 、 報禁 、 戒嚴令 、 萬年國會 等是「台灣民主化四大害」的主張,並且,無懼於死刑威脅的陰影,首先公然主張「 中華民國 模式的 台灣獨立 ,表示「台灣應該獨立,而且事實上已經獨立三十多年了」。這些言論被當時的執政黨國民黨視為妖言惑眾,執政當局發動全國媒體、社團、學界,大加、羞辱攻訐,但這些後來都成為民進黨論述的主張,甚至引領著 李登輝 「寧靜革命」的修正路線。如今,國民黨交出五十年的政權,政治情勢丕變, 陳水扁 執政初期的路線,皆印證了施明德當年的主張。

台灣社會剛剛進入民主時期,由於 30 年的 戒嚴 統治才結束不久,政治風氣仍殘有舊時代的惡習。政黨仍像幫派或有三 K 黨的部份作風。對總統及執政黨的批評雖然已不會採取逮捕的鎮壓行動,但是,動用公權力、媒體力量或黨員對批評者,做人身攻擊、侮辱、醜化,在台灣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本會餘其他人暫不公開揭示,以免爭議),但本會創辦人引用中華民國先總統蔣中正(尊稱先總統 蔣公或蔣公)的一段原文訓示就知情應是那些本會(黨)認定『革命魂』會員;請朋友們參酌,有誤之處請電郵告知本會以求更正( a 2004a [email protected] )。

引用 蔣公訓示:

作者: 蔣中正

革命魂

—— 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四月十七日在陽明山莊講 ——

〔要旨〕

一、完成革命事業,首須立定革命志氣,以先烈作模範。而且革命必先革心,就是要從自己方寸之地做起。

二、消滅共匪漢奸,恢復中華民國,是我們今天的唯一任務。

三、「革命第二層門徑」,在打破個人陞官發財自私自利的念頭。

四、革命每經一次失敗,必得一次成功,證明國民革命最後必能成功。

五、革命成功,必具有兩個條件:

(一)革命精神;

(二)革命方法。

六、「不怕死」為革命成功的秘訣。

七、總理大無畏的「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就是「革命魂」。

就 蔣公訓示本會創辦人見解:因時代的變遷有很大不同,但蔣公的革命魂的精神層次訓示,正就是本會可認定條件,茲修訂如下,以符現代局勢:

創辦人認為本會革命魂定義如下:

〔要旨〕

一、完成革命民主憲政法治事業,首須立定革命志氣,以先烈作模範。而且革命必先革心,就是要從自己方寸之地做起。

二、依法行政、依法辦理,將意圖消滅中華民國的敵人,不論外或內以法律制裁之,恢復中華民國同胞不分族群黨派個人以全民團結共識,在國家至上、民族至上、民主至上、人民至上等公共國家民主憲政法治穩定發展下是我們今天革命精神會員的唯一任務。(創辦人補充說明所謂外在敵人定義非指訴為現今日之共產黨或中共政權,而是最大廣意的敵人定義,簡單說就是將意圖消滅中華民國的敵人將是本會認定敵人定義;過去有句話叫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我們可以改稱小心敵人就在你身邊;因國與國祇講利害關係,今日臺灣國防戰力除比不上對岸中共外,也比不上我們以前歷史 8 年抗戰的敵人日本,所以我國的好友美國究竟是如何待我國,顯然即是國與國的利害關係爾矣,還是棋子呢?這與國家生存有關之大計,卻必須要我國永遠的以殖民方式依存美國這樣的盟邦國家,一個講求民主法治的美國其標準就是待伊拉克如此,無因的亡它國及傷害人民,而不用負責,戰爭永遠都在別的國家發生,把別的國家當作其研發武器實驗的戰場;所以敵人定義一定是更廣意的;建立自主國防任何來犯敵人我們都有信心阻怯之;這部份是創辦人見解,因此我國防建設勢必要加強確保國家人民安全於無慮;因此要給予國防部促其再加油)創辦人引用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有關美伊戰爭資料;伊拉克戰爭( 2003 年 3 月20 日 - 2010 年 8 月19 日 )是以 美國 和 英國 為主的聯合部隊正式宣布對 伊拉克 開戰開始的。 澳大利亞 和 波蘭 的 軍隊 也參與了此次聯合軍事行動。軍事行動是在美國總統 喬治·W ·布希 對伊拉克總統 薩達姆·海珊 所發出的要求他和他的兒子在 48 小時內離開伊拉克的 最後通牒 到期後開始的。聯合部隊是由 12 萬人的美軍部隊、 4 萬 5 千人的英軍部隊、 2 千多人的澳大利亞軍隊和 200 人的波蘭軍隊所組成的,除此之外還有大約 5 萬人的 伊拉克反叛軍 。他們是通過駐紮在 科威特 的美軍基地正式對伊發動軍事打擊的。美國 第3 步兵師 從科威特西北方向的沙漠向 巴格達 挺進,伴隨他們作戰的還有美國 第101 空中突擊師 和 第82 空降師 的若干部隊。在另一個方向,伊拉克東南部方向, 美國海軍陸戰隊第一遠征部隊 和英國遠征軍(包含第四和第七裝甲旅組成的第一裝甲師以及若干海軍陸戰隊)則發動了鉗形攻勢以打開伊拉克的海運通道。在戰爭進行了兩周后,美軍又在伊拉克北部山區投入了 173 空降旅 以及 特種部隊 ,並和該地的 庫爾德 反叛軍結成同盟,美國預期中的準備在北方投入的 第4 步兵師 則由於 土耳其 議會的反對而未能在該地參加戰鬥。經過兩個星期的激戰,英軍首先控制了伊拉克南部的石油重鎮、伊拉克第二大城市 巴斯拉 。在伊拉克全境都出現了斷水和停電等 人道主義 危機。國際多個人道組織向伊拉克運輸救援物資。這些援助物資大多都從聯軍所控制的 烏姆蓋薩爾 進入伊拉克,還有部分則從 科威特 進入伊拉克。戰爭爆發大約三個星期之後,美軍順利進入巴格達市區,途中並沒有遇到任何頑強抵抗。伊拉克官員則突然消失,去向不明,大批伊拉克軍隊向美軍投降。之後巴格達和巴斯拉等伊拉克城市紛紛陷入無政府狀態,巴格達市內發生頻繁的搶掠事件, 巴格達博物館 遭到洗劫,上萬件珍貴文物失蹤。有伊拉克民眾批評美軍,並沒有努力維持巴格達的市內安全。據 中國國務院 發表的《 2007 年美國的人權紀錄》,戰爭在 2003 年爆發至今已有至少 66 萬伊拉克平民因戰火而喪生。

而美國的副國防部長 沃爾福威茨 更在秘密專訪中明言,指伊拉克擁有大殺傷力武器只是「攻伊的方便理由」。又由此而言國與國就是祇有利害關係,這也許是美國一直在監控我國國防防範製造原子彈等武器原因。

但問題我國與美國兩國那一國家最講求人權呢?答案已明。

三、「革命第二層門徑」,在打破個人陞官發財自私自利的念頭。本會會研商爾後的選舉參予選舉代表人;但本會創辦人羅佩秦不能也不會以本會或個人名義參加國家立法委員、地方議員之選舉;因此本會會推出有實力之人為民服務;但本會將設特案委員會對於國家軍隊和全國公務人員完全公共關係國家化;在國家至上的立場原則下;政黨要完全退出公務機關公務員系統;祇有去除黨私才有國家民族人民利益在內;對於監督機制之憲政議題,本會將設特案國家憲政革命推動委員會推動憲政撤底革命制度;就是總統職權監督化,也就是中華民國總統專任行政院之全國業務將不涉其它各院權能,因此總統即是行政院長身份(為國家人民省錢),而戰時由各院院長等及各民族領袖代表(臺灣原住民族、客家民族、外省人民族、閔南民族大概之或續增)公共議之,而戰時召集人由行政院院長任之;由此亦可見本會憲政規畫即五院由人民直選之,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又本會見經藍綠均經執政黨角色,就五都選舉定位藍綠之爭,卻將台灣原住民族完全邊緣化、愚民化、統一化等情觀之;顯然執政兩黨黨私過重無視臺灣原住民族權益存在?所以祇為爭政權飽私囊?難怪兩黨執政大弊案連天,人民民生問題選後就忘了,難怪每次選舉祇能沒得選擇選擇爛蘋果充數,因為這些選舉戰將知情輸贏都有獲利補助,下次還能再選,因為有錢補助就有錢選舉?這也是一種賺人脈賺錢的方式?網路上已甚行?不就是有人自稱有 10 萬網迷嗎?這就是政治人物有私心?臺灣民主後問題層出?還出現一個大貪集團而首謀在監等黨執政就出來了?同胞們握手可能代表騙選票?選舉到了又親民博感情?也是騙選票?兩黨相爭把臺灣帶到如此程度?真是心寒了?臺灣原住民族同胞們是時候了?是我們臺灣原住民族為自己民族爭 3000 年以上自然自主權的時候到了;藍綠兩黨已沒有理由對於『臺灣原住民族權益是否存在的』政治承諾不能兌現再有異議;因此本會特案設立第 6 都即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定條文設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準國家法律公共關係位階;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有對本臺灣原住民族行使國家統治次權地位,除國家安全應接受統治權約束依公共安全患難相隨休戚與共深根關係外,內政上與中華民國行政院互助一體亦互為其政,其它另於法律定之』;這是臺灣原住民族長期以來心聲,亦是長期以來忍耐時機到來的時候;因此本會對於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設立立場即堅決接受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亦堅決反對任何團體組織個人消滅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亦堅決反對台獨消滅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亦堅決誓死悍衛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因此凡以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下有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有違中華民國統治權事實下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情形。臺灣原住民族行政院即本會將會視該團體或組織為疑涉嫌對中華民國整體國家安全上視共同敵人之事實下,以法律及行動阻怯之;特此聲明。

四、革命每經一次失敗,必得一次成功,證明國民革命最後必能成功。(靜待本會創辦人補充論述)

五、革命成功,必具有兩個條件:(靜待本會創辦人補充論述)

(一)革命精神;

(二)革命方法。

六、「不怕死」為革命成功的秘訣。(靜待本會創辦人補充論述)

七、總理大無畏的「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就是「革命魂」。(靜待本會創辦人補充論述)

本段結論:本會創辦人係以客觀之角度看待臺灣民主憲政法治發展,認為中華民國臺灣民主憲政法治有今天,並非偶然而是有一些前輩愛國愛家園所創造的不可能選項奇蹟,即然現今社會發展已有良好憲政制度發展,但眼見現國家經 2 次政黨輪替後結果,卻讓國人憂心藍綠符號已是未來非良性之競爭,政黨為了勝選拼子彈而非拼政績,而是騙選票,如此在好的人選若為黨私利益,絕非國家真正能為民服務人選;且看現況人民生活未見改善,國家整體競爭力尚不理想,顯然國家憲政機制已有瑕疵,無法有效糾彈違法失職公職人員,法官弄法,總統貪汙玩法卻不見恥字,在在高級知識份子卻不代表高守法、高道德;而國家優秀人才何在?祇讓人民無法選擇?國家社會進步將受制少數政治人物或政治政黨操弄人民權益,此民主顯然無法深化,此人民權益顯然未獲保障;究此祇有人民發揮制衡功能取代無法選項政黨或人選才有利國家人民福祇;此為本會誕生因素;此為本會創辦人所以捨己身而就大義之選項;本會為了先讓全國人民同胞瞭解本會創辦人之思路,又以利本會能為民服務而達到預期目的,將藉本會籌辦期間提出本會創辦人治國之見解與心得與我同胞共相勝舉,交換意見,並藉此發現人才為國效命為民服務,再建我中華民國臺灣 100 年起之新成功建設奇蹟新頁並定下國家民族萬世子孫歷史基業而布衣出宅若能盡盼本會而奠定國家八百年的蹟業,我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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