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 5, 10:03 PM
搬家記
租了兩年的房子,房東因自用而不再續約,只得搬家。原本想搬至北縣,但十年台北生活,幾乎未脫現居的所在一帶,甚讓人煩惱。
其實,我從未幻想自己能在台北買房擁樓。一則我買不起高貴寬敞的房子。實際上,從小,我也沒住過此類房子,就算住了進去,想必也不能慣習。二則小坪數的房子,我也不想買,我向來隨性,要我背著龐大貸款,住在空間狹小,客廳、廚房併在一起,缺少收納空間,卻有很大公設比例的房子,我也不願意。
租房子是可行的方式,但若要住在少有窗戶,卻有冷氣孔洞,只能外食,過著難見窗望景物,少移動空間受限,又無烹調之樂的套房,我也不能接受。有些號稱酒店式管理的出租公寓,樣樣都有,但價格極為昂貴,而且這種地方短住可以,經年累月住下來,難免養成懶惰卻無需承擔髒亂的習慣。所以住來住去,我總是喜歡住在多房多廳,隔間和兒時一樣的大樓或公寓裡。
租屋而居者,常因懶得搬家而長期居住一地。通常都因工作、情感、或其他變化,而搬離現所,雖然生活無虞,但心靈上卻是飄無定所遊民。
上次颱風來襲的早上,我從網路上發現住家附近有戶二十八坪的老公寓要出租,價格意外的低廉,於是去電給房東約訂當天晚上七點二十碰面。
晚上七點,風雨大作,我撐著雨傘穿著拖鞋,走過三十幾號門牌,先前約的看屋者還沒到,房東於是領著我先行上樓,樓梯短小陡峭,但位於四樓的公寓狹長方整,雖是木板隔間,用瓦斯桶,不若現居之大樓氣派豪華,但此價格能租得如此空間,已屬難得。更何況有著棚架的頂樓空空蕩蕩,若秋冬之際,放張簡單桌椅,風簷展書讀,或在中秋或冬至,聚親召友,一起烤肉聊天,那真是極大享受。因此也沒猶豫,我點頭租了下來。
接下來便是搬家的問題。
搬家,是件工程,工程內容又以心理建設居多。
散置的書籍、藏有舊時信件的紙箱、放置國外旅遊所保留的雜物箱,捨不得丟的舊衣服、老電視、破沙發,每一樣都已在回憶的某個角落站好定位的東西,現在又要全部掏出來重新安置。有的些當時最寶貴的紀念品,現在已經可以甩在雜物箱裡和過期的維他命放在一起。
搬一次家,好像就看清自己一次。家搬多了,也慢慢體會,人生,雖然不捨,但有些東西若不捨去,有些東西便也不能進來。
我想起有位長輩,就有這種保留舊東西的習慣,從懂事到知天命之年,所有他認為有意義的東西,全都保留,價值千萬的房子全都用來堆放這些東西。家人都無法理解的同時,卻也不得不承認,無論要舊時的電話簿、畢業紀念冊、房地契影本、退伍令等各種證明,他都能從收藏中找出來,有求必應,從沒讓人失望過。
或許大家不要的,是上一代從軍時的所穿的馬靴,是已經過時派不上用場的留聲機,或是某個據說有好幾十年歷史的瓷杯等雜物。也可以說,大家不要的,是舊時的風光、悠閒和生活方式。
甩的甩,丟的丟,最後,無論價格高低,現代人在房子裡擺放的東西,全是些缺少記憶價值的東西,好讓大家眉頭不皺一下的拼命丟,盡量甩,也讓新的東西進來。這行為模式相當符合不斷強調消費的重要性的社會風氣。
我家東西很多,大傢伙從冰箱、沙發、衣櫃、冷氣、過人高的書架,小東西,從靠椅、檯燈、電扇、廚具到書本、我無一沒有。這些東西,電器廚具多半是親友不要的,木家具多是我自己組裝起來的,大小東西我都甚有情感。雖說許多人往往花錢了事,讓搬家公司,如燈神般一股腦的把東西移至新家,自己只需出席,根本無須費力,但我總覺這種速食主義,用來吃飯可以,但若用來對待家具,則略顯粗糙,應儘可能避免。也於是,我向雜貨店的老闆娘借了推車,一天一點,慢慢的把東西搬進老公寓裡。
一個水果箱,和一個自助旅行背包,約末各可裝近二十公斤的書籍,推著推車走在南昌路上,無論是早上,午後或是夜裡,總是覺得愉快踏實。搬著重物上到四樓,雖然每趟都弄得滿身大汗,但搬時真的覺得流汗是種暢快,勞動是種必要。
勞動和思考,都有其必要。對於少勞動,愛思考的我來說,偶爾勞動或許是好。但若如勞改般,整天勞動,那我是否還能思考?就算能思考,那我是否還會依照過去的方式思考,有機會應值得深入探討。以釐清勞動和思考,其間的關係到底是矛盾,調和,還是互補。若有餘力,或許也可把在外憑體力討生活的勞工,和坐辦公室的上班族間,到底因工作方式和環境,產生了多大的認知差距,也一併納入討論範圍。
不過,搬完幾巡後,回到家裡,我通常躺在地上,倒頭就睡,什麼都懶得多想。
睡了一覺醒來,看著架上的書已幾乎清空,在開始拆解書架之際,雖然知道家裡還有很多東西沒搬完,但我明白進度應可如預期完成。因為,我的心思已慢慢移到新的住所了。
何献瑞 發表 | [ [ 雜文 ] 雜文隨寫 ] | 單篇網址 | 迴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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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你的搬家記 ,對你的新家甚感興趣.我想你現在應該在新家了吧
由 summer aroma 發表於 August 16, 2006 12:45 AM
【租屋而居者,常因懶得搬家而長期居住一地。通常都因工作、情感、或其他變化,而搬離現所,雖然生活無虞,但心靈上卻是飄無定所遊民。】
感觸很深,無法再同意您更多了 ...
由 kaedeasuka 發表於 August 14, 2006 11:40 AM
在台北居住的第 10年,在第9次的搬家後,終於終結了搬家的惡夢。曾經安慰自己,搬家可以讓自己有審試自己的機會。但是,這樣每年因為不同的因素搬來搬去的體驗,終於讓我下定決心,當個房奴,讓往後的生命可以不用在丟或不丟、捨與不捨中躊躇!挑高小套房是個不錯的選擇,利用小小的坪數,創造臥室、廚房、客廳各自獨立的環境,終結不須再搬家的恐懼。真好。
由 不愛搬家 發表於 August 9, 2006 11:05 PM
那天看到你這樣的搬家 ...真是辛苦阿... 一個人那樣搬太累吧...現在不知搬好沒...
有個 9月要來台的大馬人...想見你... 他聽到我說你在搬家時..竟然有點失望說..那他不就看不到你! 哈哈...還好你沒搬太遠...所已有機會... 是誰呢?應該算是你的讀者吧!
由 macgirl 發表於 August 9, 2006 09:50 AM
加油 總有一天會搬完的 ^^
有舊東西撿要叫我捏 ..
由 丁大雨 發表於 August 7, 2006 10:11 AM
過閒或過累都會影響思考,閒著想太多,太累無法想。 隨著生活更多體會,人事務的看法跟著轉變,是很自然的。 號招幾個朋友幫你吧,太重的東西還是要有人幫忙才好。
由 小聖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02:14 PM
我也曾這樣螞蟻搬家過,不過用的不是推車,而是腳踏車。
這幾天我也為了捨或不捨而進退兩難,但大部分的情況是前者。偶爾給自己一個輕鬆自在無罣無礙的機會也是挺不錯的。
由 迴紋針 發表於 August 6, 2006 07:41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