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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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比賽辦法

■ 宗旨 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積電文教基金會、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執行單位:若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國立臺中文華高級中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參賽項目及獎額 共分楷隸、行草、篆刻三組,每組取:首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獎座一座

入選十名,每名頒授獎狀一紙

■ 參賽資格

1. 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2. 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以上之在學學生,以及 40 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3. 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

■ 報名時間及方式

即日起 至 102 年 12 月 22 日(日)截止。

報名方式一:至活動官網 www.tsmc-calligraphy.org 線上報名。

報名方式二:於官網下載報名表後,可傳真、 E-mail 或郵寄至 工作小組。

傳 真:( 02 ) 2327-8060 (請選擇圖片模式,避免學生證模糊)

E-mail : [email protected]

郵 寄: 10651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 208 號 8 樓之 3 ,大賞工作小組 收

■ 比賽時間與地點

採一階段現場比賽。比賽場地分三區域,報名時限選一區域參賽。

102 年 12 月 28 日(六)/文華高中 (台中市西屯區寧夏路 240 號)

103 年 1 月 4 日(六)/高師大附中(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

103 年 1 月 5 日(日)/板橋高中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5 號)

■ 競賽方式及評選參考

楷隸組、行草組 -

1. 參賽者須攜帶學生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 書寫題目於現場公佈。

3. 請自備書寫、落款及裁紙用具 。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至多使用 3 張,限交 1 張作品參賽。可選擇橫幅或直幅布局,限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須落款。

4. 比賽時嚴禁翻閱字帖,以及其他書寫、落款相關樣張。

5. 創意、整體完整程度,為重要的評選參考。

篆刻組-

1. 參賽者須攜帶身份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 篆刻題目於現場公佈。

3. 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石材(八分印一方)及印箋紙,每人至多使用 3 張,限交 1 張作品參賽。

4. 請自備篆刻用品,可翻閱篆刻字典,需檯燈者請自備。

5. 創意、作品與主題概念的切題度將列入評選參考。評選以印面為主,若作品不相上下時,邊款將納入評選參考。

■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限選擇北、中、南其中一區進行比賽,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可跨組參賽。

2. 比賽場地分別設於北、中、南三地,食、宿及交通費用請參賽者自理。詳細內容將另行公佈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以及活動官網、 Facebook 粉絲頁。

3. 未依規定報名、未於比賽現場進行報到手續、未攜帶證件或證件資料不符,將無法入場比賽。

4. 得獎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將另公佈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及活動官網、 Facebook 粉絲頁。

5. 本屆得獎作品及活動成果,將於 103 年 3 月在國立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展出。

6. 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獎狀外,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亦須承擔法律責任。

7. 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時電子報、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活動官網、 Facebook 粉絲頁等處發表。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開發活動紀念商品及其他運用,發表、出版、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

8. 所有得獎獎金,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

9.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公佈。

■ 活動洽詢

官網: www.tsmc-calligraphy.org

專線: 0928-013650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第六屆 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報名表

※ 參賽資格

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以上之在學學生,以及 40 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

※ 比賽時間及地點請留意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以及活動官網、 Facebook 粉絲頁所公佈訊息。

※ 本報名表可影印使用。

參賽組別

( 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

在學學生, 可跨組參賽)

□ 楷隸組 □ 行草組 □ 篆刻組

參賽地點

(限選一區參賽)

□ 新北市 □ 台中市 □ 高雄市

姓名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性別

□ 男 □ 女

身分證字號

參賽資格

□ 學生

就讀學校:

就讀 科系: 年級:

□ 40 歲以下,社會人士

職業:

通訊地址

□□□ - □□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E - mail

篆刻組電源需求

現場提供電源不提供檯燈,如須使用請自備 :

□會帶檯燈

□不帶檯燈

q 續下頁,證件影本黏貼

※ 學生請附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社會人士請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正面影本黏貼處)

(反面影本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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