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工會基隆分會第4屆第2次理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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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工會基隆分會第 4 屆第 2 次理事會議紀錄

時間: 102 年 4 月 18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 30 分

地點:基隆郵局 5 樓簡報室

出席人員:林基源 王殿文 蔡瑛忠 章萬金 吳東鎔

連秀英 王耀東 唐盛康 張昱善 陳信吉

陳昱宏

列席人員:盧志淵 陳壽山 歐陽繼堯 徐世隆 周進發

請假人員:倪佩君 張玉華

上級指導:中華郵政工會副理事長吳文豐

貴賓:基隆郵局副理林淑惠

主席:理事長林基源 紀錄:孫可玉

壹、 主席報告出席人數,並宣佈開會

貳、 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一)大家早!歡迎吳副理事長與林副理撥冗蒞會,稍後請二位分別就會員關切福利訊息和基隆郵局目前業務營運狀況詳加說明,以滿足會員知的權利。歡迎本會郵工運動設計委員會徐主委世隆、周副主委進發首次參加本屆次理事會議,期盼二位於未來三年中協助本會會務之推動,以臻圓滿。婦女工作委員會倪主委佩君出國、張副主委玉華於本( 4 )月 1 日調任宜蘭郵局,均無法出席,請各位見諒。

(二)今日會議討論重點為如何辦理 102 年模範郵工表揚觀摩活動、第 4 屆第 1 次小組長講習、 102 年員眷旅遊活動及 102 年度郵政協會委辦福利事項等議題,請各位理、監事集思廣益,提出高見,以利會務推動順暢。

(三)為提升本局營運績效,請各位理、監事鼓勵同仁配合事業單位營運方針,全面推展郵政各項業務。

(四)有關外勤投遞工作量化標準與本局人手請增事宜,請吳副理事長協助爭取,以維會員權益。

二、林副理致詞:

(一)主席林理事長、上級指導吳副理事長及各位理事、監事、工會幹部大家好,因簡經理另有公務不克分身與會,由本人代理,請各位見諒!

個人與吳副理事長為舊識,吳副理事長參與工會事務甚久,凡攸關會員福利權益,吳副理事長均盡心投入,今獲聘為中華郵政工會副理事長,實為會員之福氣,並盼吳副理事長一本初衷,繼續為基層會員之福祉努力。

(二)至今年 3 月份止,本局業務營運績效欠佳,有賴全體同仁的配合與努力,以提高本局營運排名與同仁績效獎金的足額領取。

(三)林理事長就任以來支持本局各項政策,上週陪同本局相關人員至總公司洽商本局請增人手事宜,非常感謝林理事長。各位皆為各單位精英並獲得會員肯定而高票當選理、監事,希望各位隨時反映基層民意以期溝通順暢而業會和諧。

三、吳副理事長 致詞:

(一)林理事長、林副理、總幹事及各位理事、監事大家好!首先恭喜各位獲得會員肯定而當選,並盼未來繼續支持與協助總會各項會務的推動,以期會務圓滿順利。

本人於本( 4 )月 16 日獲中華郵政工會聘任為副理事長,今日代表鄭光明理事長前來與會甚感榮幸 ! 並冀望未來大家不吝指正,為郵政、為會員攜手打拼。

中華郵政工會第 4 屆理事、監事選舉業已辦理完畢,因選情激烈致貴會未獲得理事席次,總會深表憾並請貴會諒解。

(三)有關基隆郵局投遞工作量化標準及請增人手事宜,請於會後提供詳細資料與數據,個人當盡力協助辦理。

(四) 行政院自 101 年起將媒體報導及社會輿情的追踪處理情形列入考評項目,請各位轉達會員,有任何意見或問題時,請透過工會來解決,不要直接訴諸媒體或在網路上發表有損公司形象的文章,而影響郵政整體考核績效與會員的績效獎金。

(五)績效獎金的核發總公司已函報至交通部,中華郵政 101 年度績效不僅達到法定盈餘,且是超額盈餘,為維會員最大利益,鄭光明理事長將積極拜會相關立委,爭取爾等的協助與支持。

(六)另維護郵政職工福利金與郵政協會福利事項的持續辦理,總會將密切注意相關立委之意見,以維會員權益。

(七)今日會議個人全程參與,各位如有任何建議時,請隨時提出,謝謝大家。

參、 上次會議(第 4 屆第 1 次)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 詳如議程

二、 確認,准予備查。

肆、各科室工作報告

一、詳如議程

二、確認,准予備查。

伍、討論提案

一、案由:本會 102 年 1.2.3 月份經費收支月報表,提請審查案。

決議:通過,送請監事會審核。

二、案由:本會 102 年員眷旅遊活動如何辦理,請討論案。

決議:(一)訂於 102 年 7 月 13 日(星期六)、 7 月 14 日(星期日)舉辦二梯次「宜蘭新南休閒農業區一日遊」,每一梯次 3 部車。

(二) 會員每人補助 550 元,眷屬每人補助 350 元。

三、案由:如何籌備本會第 4 屆第 1 次小組長講習,請討論案。

決議:訂於 102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二)假中華郵政工會辦理本會第 4 屆第 1 次小組長講習。

四、案由:如何辦理本會 102 年度模範郵工表揚觀摩活動,請討論案。

決議:訂於 102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舉辦「蘭陽風光知性之旅」模範郵工表揚觀摩活動。

五、案由:如何辦理台灣郵政協會委託代辦 102 年度郵政員工福利活動,請討論案。

議決:以調查表徵詢各小組長決定辦理方式:

(一)由各小組長以小組為單位自行辦理活動。

(二)由本會統籌辦理聯誼活動與代購禮品:

1 、擇期(暫訂 8 月 9 日)舉辦會員卡拉 OK 聯歡晚會,限員工參加,每人發給 80 元西點餐盒乙份。

2 、由福利科蔡理事瑛忠招商洽購郵政代售商品,以提升基隆郵局代售商品績效。

六、案由:薦報會員簡瑞鈴、黃三進為總會 102 年模範郵工,請追認案。

決議:追認通過。

七、案由:擬聘請婦工委員閻美君為本會婦女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請通過案。

說明:本會婦女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玉華於 102 年 4 月 1 日調往宜蘭郵局。

決議:聘請婦工委員閻美君為本會婦女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所遺委員之缺由林延華同仁遞補。

附帶決議:郵工運動設計委員會委員曾耀賦請辭,由張宗義同仁遞補。

八、案由: 請遴選本會「第 4 屆模範郵工審查委員會」

委員 。

決議:本會「第 4 屆模範郵工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如下:

召集人:林基源

委 員:王殿文、盧志淵、章萬金、張昱善

九、案由:建請刷卡上班能採行彈性上班制度。

說明:行政單位同仁刷卡上班時間為上午八時整,如超過 1 分鐘即需請假 1 小時,過於嚴苛。

辦法:建請採行 30 分鐘彈性上、下班為原則。

決議:修正通過,送基隆郵局參辦。

十、案由:建請事業單位對於各支局及各股郵務稽查出缺時,遴選派任應以該支局或該股資深及代理稽查同仁為優先。

說明:(一)近年來七堵郵局郵務稽查出缺,均由不同投遞單位同仁擔任(空降),去年七堵郵局郵務稽查再度出缺,竟有非投遞單位同仁爭取該職位,而引起該局及不同單位同仁反彈,最後因高層的睿智決定由該局資深同仁擢升而平息眾怒。

(二)快捷股七月份將有稽查出缺,希望高層能以睿智、英明、公平、公開、公正來遴派郵務稽查人選。

決議:保留。

十一、案由:建請設置理、監事及駐會人員芳名錄看板。

說明:設置該看板能讓來訪友會人員及會員了解本會會務人員名單。

決議:通過,招商製作。

十二、案由:為保障郵政退休人員之生活,建請推動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有關退撫金計算基準之修正案。

說明:(一)現行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 3 條規定: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均以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在職同薪級人員之資位待遇 78 %之金額為計算基準。同條例第 12 條有關月退休金之給與,任職 20 年以下者,每滿 1 年給與 1 個月退休金 2.5 %;超過 20 年至 30 年者,每滿 1 年給與 1.5 %;超過 30 年者,每滿 1 年給與 1 %,最高採計 35 年。

(二)依前項標準,退休人員按最高採計年資( 35 年)計算,其每月退休金最多只能領到在職同薪級人員資位待遇 78 %之七成,實質所得替代率僅達 54.6 %,並且未將職務待遇納入計算,相較於一般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實屬偏低。

辦法:建請修訂上述條例第 3 條,將資位待遇(本俸)以百分之百計算為基準,以示公平。

決議: 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十三、案由:建請總會強烈建議總公司大幅提高基層郵工基礎配備之金額(如運動鞋、雨衣、毛巾 … )。

說明:中華郵政為營利事業,每年繳足國庫稅賦,但礙於規範,基礎配備金額過低,造成品質低劣而淪為“血汗工廠”;另軍、警、教為非營利事業,卻享有比郵政公司數倍之配備金額,實令郵工積忿不平。

辦法:上級工會積極參與總公司相關規範之修改,以提高配備金額,使員工享有優良裝備,增強郵工安全與士氣。

決議: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 14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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