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工會基隆分會第 3 屆第 11 次理事會議紀錄
時間: 101 年 7 月 10 日 ( 星期二 ) 上午 9 時 30 分
地點:基隆郵局 5 樓簡報室
出席人員:張伯章 盧志淵 唐盛康 王耀東 王殿文
詹建柱 張銘德 連元駿 連秀英 蔡瑛忠
吳東鎔
列席人員:林基源 陳壽山 張遠誌 王惠琴 張瑞雯
陳鵬程 徐世隆
請 假:江育洲
上級指導:中華郵政工會江理事長子蓁
主 席:張理事長伯章 記錄:孫可玉
壹、 主席報告出席人數,並宣佈開會
貳、 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盧副理事長志淵代理):
(一)上級指導江理事長暨林召集人、各位理事、監事和 工會幹部大家早!張理事長伯章現因參加轉運股黃勝松同仁母親告別式,稍後抵達,暫由本人代理主持會議,請各位見諒。
(二)今日會議重要議題為討論第 3 屆第 3 次小組長講習 及本會參加上級工會 101 年球類錦標賽參賽事宜, 敬請各位理事、監事踴躍提出高見,以臻週延。
(三)會員關切的 100 年度績效獎金發放日期及公保年金等福利事項,稍後請江理事長詳加說明,以安人心,謝謝。
二、江理事長致詞:
(一)盧副理事長、林召集人暨各位工會伙伴大家好!個人自擔任中華郵政工會理事長職務以來,奔波各地工會,許久未到基隆,懷念基隆的好朋友、懷念基隆郵局 5 樓餐廳的早餐,故今日來到貴會,備感親切與溫暖!
(二)茲將會員關切訊息報告如下:
1 、 100 年度績效獎金業經交通部審議通過,並獲總公司同意於本( 101 )年 7 月 27 日發放,請轉會員知悉。
2 、本會持續聯合,各國、公營工會爭取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之通過,並將於立法院下一會期中提 出,請轉相關同仁靜候佳音。
同時感謝貴會去年全力配合與支持本會發動之公保年金陳情請願活動。
3 、為加強職階會員對工會運作的瞭解與凝聚爾等向心力,本會連續辦理 5 梯次職階人員講習班,歡迎貴會薦報 5 年內未曾參加過同類型講習活動之人員參加。
4 、中華郵政近年因層峯所推行之策略並未顧及環境的改變,造成員工的不適與勞資關係的矛盾,本會已建請總公司積極改善。
5 、持續爭取外勤同仁的福利事項及提升改善職階人員的勞動條件,為本會現階段努力的目標,歡迎各位工會幹部不吝賜教,以臻圓滿。
(三)今日會議本人全程參與,各位有任何建議者,請隨 時反映,以釋疑慮。謝謝。
三、張理事長伯章致詞:
(一)江理事長、各位伙伴大家好,因參加轉運股黃勝松同仁母親告別式而延遲與會,請各位包涵。
(二)感謝江理事長撥冗蒞會,自江理事長接任總會理事長職務以來,奔波各地分會傳遞會員關切訊息,其辛勞令吾等感佩,並盼江理事長於關切會員權益之同時保重身體。
(三)本會張理事銘德即將於本( 101 )年 10 月 5 日辦理 專案精減退休,為感謝張理事參與工會事務以來, 為工會、為會員無私的付出,本會將於今日會議結束後舉辦歡送餐會,敬請各位踴躍參加,謝謝。
參、 上次會議(第 3 屆第 10 次)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 詳如議程
二、 確認,准予備查。
肆、各科室工作報告
一、詳如議程
二、確認,准予備查。
伍、討論提案
一、案由:本會 101 年 4.5.6 月份經費收支月報表,提請審查案。
說明:檢奉本會 101 年 4.5.6 月份原始憑證及日記帳,請審核。
辦法:提請理事會審查後送監事會審核。
決議:通過,送監事會審核。
二、案由:如何籌備本會第 3 屆第 3 次小組長講習暨 101 年理監事會工作研討,請討論案。
辦法: ( 一 ) 本會第 3 屆小組長任期即將屆滿,為感謝 小組長任內為會員所做的服務,援例於小組長任期屆滿前辦理 2 日行程小組長講習暨理監事工作研討。
( 二 ) 依本會 101 年工作計劃,小組長、理事、監事、各科室、 ( 副 ) 主任委員與會務人員共計 60 人,每人預算$ 4000 。
( 三 ) 相關行程請參閱附件。
決議:本會第 3 屆第 3 次小組長講習暨 101 年理監事會工作研討訂於 101 年 8 月 24 至 25 日假國姓梅庄渡假村辦理。
8 月 24 日(星期五)由本會向事業單位洽請公假一天, 8 月 25 日(星期六)由各參加人員自 行休假,本會不另行補假。
三、案由:本會擬組隊參加中華郵政工會 101 年球類錦標賽,相關參賽事宜請討論案。
說明: ( 一 ) 上級工會訂於 101 年 9 月 8 至 9 日、 22 至 23 日假台中市、台東市分別舉辦 101 年保齡球錦標賽及 101 年球類錦標賽。
( 二 ) 為配合本次球賽本會於 101 年 5 月 29 日第 1012151 - 36 號函達各小組長、理事、監事、各科室、(副)主任委員與基隆郵局暨所得單位,鼓勵有興趣會員報名參加選拔賽。
( 三 ) 目前計有慢速壘球、桌球、羽球、保齡球 4 項球隊報名參加,各球隊集訓、服裝製作與比賽期間住宿、交通等事宜,請研議。
決議:(一) 慢速壘球、桌球、羽球、保齡球等 4 隊,每隊核發訓練費用 2000 元、團體服裝每人預算 1200 元。
(二) 比賽期間住宿、交通事宜由本會統籌辦 理。
四、案由:建請事業單位重視標單投標單位的投機心態與圍標動機,以免增加投遞同仁工作壓力。
說明:近期標單投遞狀況頻頻有誤,總公司應對所有投標單位明確的公告,標單之開標時間應以郵局窗口收件郵戳作為投遞之依據,以免投機廠商遊走法規邊緣而增加郵局困擾與投遞同仁工作壓力。
辦法:總公司應主動公告投標廠商與招標單位,開標時間應書寫於標單封面,且標單一律採用統一格式之信封,且以交寄標單郵戳為憑,以免 投遞同仁因開標時間緊迫而延誤而遭受處分與法院傳訊。
決議: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五、 案由:建請事業單位採購製作外勤人員制服、雨衣、鞋、安全帽等配備應有相當備份,以應不時之需。
說明:請參閱附件:本會第 3 屆第 3 次代表大會建議案總公司處理情形及答復。
決議:送請基隆郵局參辦。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