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工會基隆分會第 3 屆第 3 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間: 101 年 3 月 11 日 ( 星期日 ) 上午 9 時
地點:基隆郵局五樓禮堂
應出席代表:洪登萬等 63 人
請假人員:吳代表東鎔、唐代表盛康、沈代表貴宗、
彭代表俊雄、游代表讚煌、李代表富雄、
林代表信達、蔡代表瑛忠、廖代表進陸、
蔡代表金坡及王理事殿文等 11 人
上級指導:中華郵政工會副理事長 鄭光明
貴 賓:基隆郵局經理 王義修
基隆市長 張通榮
基隆市議會議長 黃景泰
基隆市政府秘書 焦鐵鎖
立 委 徐少萍
立委謝國樑秘書 紀建中
基隆郵政工會法律顧問 楊思勤
主 席:張理事長伯章 紀錄:林文紅 孫可玉
預備會議:
一、 籌備會召集人報告:略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議事日程表及大會程序表案。
決議:通過。
第二案
案由:請推選大會主席人選案。
決議:張代表伯章 ( 開幕典禮、閉幕典禮主席 )
林代表基源(提案討論、臨時動議主席)
第三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組織規則案 。
決議:通過。
第四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議事規則案 。
決議:通過。
第五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秘書處組織細則案。
決議:通過。
第六案
案由:請追認通過大會秘書處工作人員案。
決議:追認通過。
貮、主席致詞(張代表伯章主持):
一、報告出席人數,並宣佈開會。
二、首先歡迎各位貴賓在百忙中 蒞臨指導本次會員代表大會,並感謝各位代表犠牲假期前來與會,因為有你們的熱心參與,本會會務才得以順利推動。
三、 不定期約僱人員考核晉薪案,經上級工會積極爭取,自(本) 101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實行,雖不滿意但勉強接受。另同仁 關注的公保年金問題, 已打破甲、乙二類限制取得較高給付率,上級工會將持續推動,其結果應是審慎樂觀的。
參、貴賓 / 上級指導致詞:
一 、 焦秘書 鐵鎖
大家早!因郵局據點多故民眾存摺的持有率極為普遍,且郵政經常配合時事與有紀念性的人事物出版郵票,極具收藏價值,故郵局的存在與社會是密不可分的,提升了民眾生活的便利性和紀念性。各位長期為基隆市民服務,今藉機代表張市長向各位致上謝意,並祝大家平安快樂。
二、 紀秘書建中
郵局業務早已超越提供儲金、壽險和投遞郵件的範疇,目前郵政事業經營項目已朝多元化與全方位的發展,蛻變成多數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單位, 由衷感謝各位好朋友,有你們真好!
三、 徐立委少萍
承蒙各位長久以來的支持與愛護,個人得以繼續為大家服務,攸關各位退休後的公保養老給付,個人當不遺餘力為大家爭取最大利益,以達到大家的預期目標。
四、 黃議長 景泰
貴會在歷任理事長 帶領下,一直以來就像家人般的和樂融洽,進而業會和諧,為基隆市民提供最佳服務,個人甚為感佩, 未來貴局業務上需要議會配合之處,定當傾力配合,以嘉惠市民。祝福大家能得到公保年金的好消息。
五、 楊 法律顧問 思勤
長年以來擔任貴會的義務法律顧問,視郵政工會的會員為終身的好朋友。郵政同仁的辛勞有目共睹,故當媒體對你們有不公平之處,就應當發出你們的聲音,讓社會大眾明瞭事情的真象,不被污蔑化。希望各位爭取公保年金順利成功。
六、 鄭 副理事長 光明
1. 公保年金如果以行政院的版本,對郵政士級和佐級人員極為不利,故上級工會將協調行政院修正後,再送立法院,以期儘速通過。
2. 專案精簡自請退休今年繼續辦理,係配合行政院鬆綁員額管制促進就業計劃延長實施至本( 101 )年 12 月 31 日,以提高營運績效、降低用人成本,至於明年是否辦理,須視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故總公司預計於 6 月份對外招考新進人員,以填補 10 月優退人員缺額,並避免因人手不足造成員工負荷。
3. 去年郵局接到 21 張罰單,有勞檢所及金管會,其中大部份是勞檢所檢查不合格。且最近媒體多次報導郵局負面消息,有損郵政形象,影響社會大眾對郵局的觀感及信賴,我們的績效獎金亦恐受到波及。工會的立場係維護會員的權益與協助事業體的發展,工會要給事業單位壓力而非製造對立,畢竟企業能永續經營,才是大家所樂見的 。
七、 張市長 通榮
基隆的雨已經很久没停過了,但郵差人員的服務不曾稍減,郵件依然準時送達收件人的手中,這種為民服務的精神令人敬佩,有這樣的員工,基隆郵局的業績必定更加亮麗。
八、 王經理 義修
1. 有緣來到基隆與各位同仁共同打拼,為基隆郵局努力,個人甚感光榮。
2. 從前面幾位貴賓的發言,證明基隆郵局的服務已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若每一員工都把郵政當成自己的事業看待,就會造成事業與員工共存共榮雙贏的局面。
3. 員工碰到問題,身為主管應該主動關心處理,如此員工才能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提升客戶的信賴,客戶有需求就會想到郵局,進而創造郵局業績。
4. 去年年底,因為大家攜手打拚、努力衝刺,績效獎金終於可以領到 40% ,希望今年全體同仁繼續努力維持去年水準,若郵務業績不衰退,則績效獎金達到 45% 應是樂觀可期的。
肆、工作報告
一、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
( 一 ) 確認通過,准予備查。
( 二 ) 請參考會議手冊第 19 頁至第 27 頁。
二、理事會報告:
( 一 ) 確認通過,准予備查。
( 二 ) 請參考會議手冊第 28 頁至第 46 頁。
三、監事會報告:
( 一 ) 確認通過,准予備查。
( 二 ) 請參考會議手冊第 47 頁。
伍、提案討論
第 1 案
案由:本會 100 年度歲入、歲出決算表,請審查案。
說明:( 1 )經本會 101 年 1 月 12 日第 3 屆第 9 次理事、監事會議審查通過。
( 2 )請參閱 100 年度歲入、歲出決算表及 100 年決算說明、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財產登記表(請參閱第 50 - 54 頁)。
辦法:提請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報請中華郵政工會備查。
決議: 審查通過,送上級工會備查。
第 2 案
案由:本會 101 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表暨工作計劃,請審查案。
說明:( 1 )經本會 101 年 1 月 12 日第 3 屆第 9 次理事、監事會議審查通過。
( 2 )請參閱 101 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表暨工作計劃(請參閱第 56 - 61 頁)。
辦法:提請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交理、監事會執行。
決議:審查通過,送理、監事會執行。
第 3 案
案由:建請製作本會專屬背心。
說明:中華郵政工會所屬各分會大部分均有製作各分會專屬背心, 出席工會活動時,可展現分會的整體性與團結性。
辦法:如本屆次代表大會未及決定,可移送第 4 屆第 1 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與施行,費用部份可扣除各代表之出席費,不足之數由本會負擔。
決議:通過,送理事會編列預算經第 4 屆第 1 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決。
第 4 案
案由:建請事業單位制定半日約僱人員甄選辦法。
說明:( 1 )郵務窗口營運尖峰時段在每日下午,因此營業部門在下午時段非常需要半日人手,以滿足營運需求。
( 2 )目前已停止新僱半日人手,且現有半日約僱人員遇缺不補,若以全日從業人員遞補,又不符生產力原則與實際需求。
( 3 )人事部門存在的價值為解決各部門的用人需求,請相關單位費心解決這項難題。
辦法:配合營業部門用人需求,制定半日約僱人員甄選辦法。
決議:通過,送 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第 5 案
案由:建請事業單位招標採購雨衣時應結合其他責任中心局採聯合招標方式,以提高採購數量、避免流標而延誤發放時效。
說明:( 1 )基隆地區降雨較其他地域多,對雨衣的需求量較為迫切。
( 2 )若以基隆責任中心局單獨招標採購雨衣,因數量少且價格低之故,廠商投標製作意願低,往往流標而延宕發放時間,投遞人員怨聲四起。
( 3 )應與其他責任中心局聯合招標,提高採購數量,引起廠商投標意願且交貨時間及品質亦較為穩定。
辦法:如案由。
決議:通過,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第 6 案
案由:建請事業單位說明或規定夜間及假日或連續假日非快捷投遞區域 ( 偏遠地區 ) 投遞辦法。
說明:( 1 )爾來各局投遞網購郵件業務增加,且網購郵件多訂有投遞時效,如 PC HOME 標榜 24 小時到貨等。
( 2 )郵政為配合廠商交寄關係,收寄時並未過濾各局非快捷投遞區域之郵件,因而若有非依規定時段投遞時,經常造成商家及收件人控訴。
( 3 )尤其遇假日或連續假日時常造成投遞人員困擾,倘若暫存郵局再依平投時效投遞,鐵定被告,客服中心亦會來電摧促要投遞局向收件人解釋,但收件人往往無法接受非快捷投遞區域之理由而抱怨連連。
辦法:如案由。
決議: 通過,送 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陸、臨時動議
第 1 案
案由: 建請總公司行文各局於收寄 ( 上收 ) 學生包裹時,確實依照收寄包裹重量與包裝之規定,以利投遞同仁送達 。
說明: 每到寒暑假期間包裹量暴增,重量不但超重且包裹包裝又千奇百怪不符規定,令許多投遞同仁之腰部及手臂頻頻受傷。
辦法:如案由 。
決議: 通過,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第 2 案
案由:建請改善自提機 ( 得利多富公司,如基隆 13 支局 ) 提款卡進出口設計不良處。
說明:得利多富公司自提機,當客戶使用完畢後,卡片退出時,因被小盒子掩蓋而不易看見,以致客戶逾時卡片而被回收,常造成客戶抱怨。
辦法:建請修改該自提機卡片進出處設備,以減少客訴。
決議: 通過,送 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第 3 案
案由:建請稽核長官巡查支局業務時,能避開月初、月底及連續假期後第一天上班日,以減少客訴。
說明:月初、月底及連續假期後的第一天上班日是窗口顧客最多的時候,如有稽核查局時,支局經理及工作員要提供稽核檢查各項所需單據,又要服務窗口顧客,不耐久候的顧客常會向客服中心投訴,造成員工重大心理壓力。
辦法: 如案由 。
決議:本案保留。
第 4 案
案由:建請事業單位採購製作外勤人員制服、雨衣、鞋、安全帽等配備應有相當備份,以應不時之需。
說明: (1) 長久以來本局各投遞單位新進人員,並未及時分發外勤人員應有配備,總是先向同仁東借西湊,老舊且大小不合或自行購買,外出投遞時影響郵政形象。
(2) 新進人員剛入局,就落得如此,心理一定嘀咕,怨言難免,就好像當兵没有裝備,像個軍隊嗎?間接也影響新進人員對郵政的認同感。
辦法:如案由。
決議: 通過, 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第 5 案
案由:為激勵員工士氣,基隆郵局主管職務之派任,盡量採用內部陞遷模式,以暢通人事管道。
說明: (1) 現行人事規章規定各責任中心局職務點 490( 原職務加給 340) 以上職位,須經總公司核可,致常有人員空降情事。
(2) 空降人員常將職位當成跳板,又因人、地生疏關係較無法帶動基層同仁打拼及活絡外界,尤其現行郵政經營是以業績掛帥模式。
(3) 基隆責任中心局因地域、天候、人口外流及工商業不發達之故,致推展與經營郵政業務較為艱困,幸賴基隆郵局在地同仁不辭辛苦、不計得失全力為績效努力,才能維持現況。
辦法:請就現有基隆郵局同仁,拔擢優秀人才派任。
決議:本案保留。
柒、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