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工會基隆分會第 3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間: 100年3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
地點:基隆郵局 5樓禮堂
出席代表:洪登萬等 61人
請假代表:李富雄、林信達、周進發、蔡金坡、陳一得
列席人員:王理事殿文
主席:張代表伯章(開幕典禮、閉幕典禮)
王代表耀東(討論提案、臨時動議)
紀錄:林文紅、孫可玉
上級指導及貴賓:
中華郵政工會秘書長 藍明涵
立委 徐少萍
立委 謝國樑
本會法律顧問 楊思勤
基隆市議會議長 黃景泰
基隆市市長 張通榮
壹、 預備會議
一、 籌備會召集人報告:略
二、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議事日程表及大會程序表案。
決議:通過。
第二案
案由:請推選大會主席團人選案。
決議:張代表伯章 ( 開幕典禮、閉幕典禮主席 )
王代表耀東(提案討論、臨時動議主席)
第三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組織規則案 。
決議:通過。
第四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議事規則案 。
決議:通過。
第五案
案由:請通過大會秘書處組織細則案。
決議:通過。
第六案
案由:請追認通過大會秘書處工作人員案。
決議:追認通過。
貳、 主席致詞(張代表伯章主持):
一、主席報告出席人數,並宣佈開會。
二、首先感謝各位代表犧牲假期參與本會 100年度會員代表大會,各位代表踴躍與會之目的是為了會員福利的提升和權利的保障。另感謝上級工會與各位貴賓的撥冗蒞臨指導,可見基隆郵政工會是受到上級工會、事業單位與地方政府和中央民意代表重視的工會,此為本會全體會員與工會幹部長期努力的結果。
三、其他攸關全體會員福利之訊息,稍後請藍秘書長向大家詳加說明。期望今天的代表大會進行圓滿順利。謝謝。
參、貴賓 /上級指導致詞:
一、徐立委少萍
(一)最近郵政招考新進人員,據報載競爭相當激烈,個人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郵政屬國營事業、工作穏定且具有良好的升遷制度與薪資結構,此為目前一般人所追求的工作環境與條件。各位在此人人羨慕的職場中工作,應該更加珍惜,且要視身為郵政的一份子為榮。
(二)個人長久以來受到基隆郵局同仁的支持與愛護,才有為大家服務的機會,今藉機致上最深的謝意,謝謝大家。
二、楊法律顧問思勤
(一)長久以來擔任貴會的法律顧問,雖然是義務性質,但為基隆郵局同仁解決法律上的問題,令有需要的同仁安心,就是我最大的成就。
(二)有關外勤同仁於投遞中經常遭受到狗咬或狗吠,除了肉體的咬傷外,刑法上只要精神受到傷害,亦可提出告訴,不過申訴總是緩不濟急,今天在座有二位立委,希望二位立委在立法院中能為外勤同仁請命且獲善意回應。
三、謝立委國樑
對於「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中,同屬勞基法第84條規範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之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應一體適用比照私校教職員、駐衛警等加發公保老年養老給付所得替代率1.3%方案辦理,此案關係到郵政同仁與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的所有員工未來退休金的領取。我和徐立委會在立法院中持續努力,以爭取各位應享有的公平待遇,並盼能在今年順利圓滿解決。
四、黃議長景泰
根據統計,全國 8千多名郵務士於投遞過程中,竟有2千多名曾遭受狗咬受傷,綠衣天使使命必達的精神令人感佩,今代表39萬的基隆市民向各位表達崇高的敬意。另公保年金修正案,對繳交相同保費的郵政同仁卻不能享有相同的退休待遇,確實相當不公平,我相信在座的徐立委及謝立委,一定會為各位極力爭取,大家只要做他們的強力後盾,最後的結果當是樂觀可期的。
五、劉經理明珠
(一)首先歡迎各位貴賓參與今天基隆郵政工會的代表大會,也感謝過去一年來基隆局全體同仁的齊心努力,致使本局各項業務推展順利。
(二)工會會員的福利是我們所重視的,不管是勞資會議或其他會議,只要是會員合理的需求,我們都會盡力達成,雖然有時未能盡人如意,但仍會持續進行的。
(三)基隆郵局在先天不良的環境下推展業務確實非常辛苦,希望各位代表轉知會員,為用郵公眾服務時,凡事秉持著以客為尊的理念,定會得到顧客的信賴,則業務的推動亦較順利,進而達到總公司的營運目標。期望未來業會持續和諧,相輔相成,共創基隆郵局美好的明天。
六、張市長通榮
因為有各位一路相挺,才有現在的我,所以對於能參加基隆郵局的各項活動,對我而言是一種無比的榮耀。郵局的形象就是安全、可靠,所以市府老人年金的發放,一開始就是和郵局合作,希望未來市府和郵局能更密切的聯繫,在民國 100年為基隆市民創造一個幸福百分百的城市。
七、藍秘書長明涵
(一)很榮幸今天來參與貴會的代表大會,謹代表總會江理事長及全體理監事向各位致上最誠挚的問候之意,同時也感謝基隆分會過去一年在張理事長領導下,對總會業務推動的支持與配合。
(二) 99年度盈餘目標已達成,這訊息代表著同仁的績效獎金基本上是可以預期的。
(三)今年從業人員的招考已辦理完畢,待這批新進人員進用補足各地方局不足人力後,即會辦理優惠退休,詳細時間待總公司函報交通部轉行政院核定。預計今年的 9至10月間舉辦,請轉告有意願的同仁參考。
(四)關於退休準備金的提撥,每年年底須做一次精算。目前 99年底精算結果須提撥1079億,而郵局改制公司後到目前已提撥871億,至於208億的缺口,根據經驗相信往後的提撥是不成問題,請各位同仁安心,也就是在退休準備金這一部分,公司是有充分準備的。
(五)新工會法已三讀通過,即將於 5月1日正式實施,為因應新法的規定,總會將在3月底召開代表大會修改工會章程,這裡面與總會及各地分會有直接影響的是代表的任期,這點總會於99年7月召開的年度工作研討大會上已取得共識,仍舊維持3年任期;理監事名額方面,新法規定會員總人數500名以下,理事名額5至9人,每超過500人,增加2名理事名額,所以以基隆分會來講,有可能下一屆次須減少2名理事,這部分請貴會及早規劃。
(六)現今法令修改很多都涉及到勞動條件部分,所以未來總會將會積極推動團體協約的修正。中華郵政有轉調、從業等不同身分的人員,相關勞動條件不同,工會未來將與事業單位協商,期使不同資位、職務的員工,雖然薪資受到年資的影響,但勞動條件能儘量趨於一致。
(七)工會內部目前有二大執行方向:一是人,二是經費。人的部分即是幹部的訓練與培育,要服務會員一定要提升幹部相關基本的素質、條件。而會務的推動,没有經費是很難運作。目前單靠政府每年的補助款及會員少數會費的徵收,對每年要執行與推動的會務工作,實在略嫌不足,因此總會希望能儘快推動各項福利事業的措施,期使經費更加充裕,以提升服務會員的品質。
(八)公保改制年金案,總會自 98年起即積極參與且密切注意,對於部分同仁可能因訊息的不完全,導致對總會產生誤解,今藉機補充說明。
目前行政院及考試院方面仍然堅持郵政人員是交通事業人員兼具勞工身分,如果員工退休領取的是月退休金,則公保年金的所得替代率適用 0.65%,如果依勞基法領取一次退休金,則可適用1.3%所得替代率。這樣的結果,工會無法接受,因為近10年來我們員工退休依勞基法領取一次退休金的比率不到一成,如果接受這方案,對其它九成員工完全没有保障。再 者,政府對於強制性的社會保險應有承保盈虧、完全給付的責任,現在公保年金以是否月退區隔為適用 0.65%及1.3%,已失去了強制保險的一致性。另外郵政員工保費繳付的義務與其他單位是相同的,結果退休時卻無法享受相等的給付權利,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目前本會聯盟港務局、鐵路局工會,待行政院最後修改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時,即舉行公聽會,訴求如下:(1)比照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1.55%或(2)不低於私校教職員的替代率1.3%。在這之前,各分會持續要做的是加強拜訪立委,爭取對我們的支持與協助,以及同仁一定要於工會網站上不斷發動動員,因為政府官員都在密切注意我們的動向,這對我們會有很大的助力。
參、會務工作報告:
一、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確認,准予備查(詳見大會手冊第19頁至25頁)。
二、理事會工作報告:確認,准予備查(詳見大會手冊第26頁至42頁)。
三、監事會工作報告:確認,准予備查(詳見大會手冊第43頁)。
肆、討論提案:
第1案
案由:本會99年度歲入、歲出決算表,請審查案。
說明:(1)經本會100年1月19日第3屆第5次理事、監事會議審查通過。
(2)請參閱99年度歲入、歲出決算表及99年決算說明、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財產登記表。
辦法:提請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報請中華郵政工
會備查。
決議:審查通過,送上級工會備查。
第 2案
案由:本會100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表暨工作計劃,請審查案。
說明:(1)經本會100年1月19日第3屆第5次理事、監事會議審查通過。
(2)請參閱100年度歲入、歲出預算表暨工作計劃。
辦法:提請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交理、監事會執行。
決議:(1)審查通過,送理、監事會執行。
(2)有關本會會員「婚、喪、傷病、退休慰問辦法」請送下次理事會會議研討。
第3案
案由:建請本會各 級幹部針對會員之福利、工作權及環境,應予以極力爭取或維護,以維會員權益。
說明: 弱勢的基層員工(會員)遇下列情況,本會各級幹部在知情後應該有一定的態度及立場反應 爭取。
( 1)受到主管威 脅、欺壓時
( 2)受到不公平待遇及 處置時
( 3)因不慎犯錯受到過重懲處時
( 4)女性員工受到主管言詞或肢體騷擾時
決議:修改說明(4)如下:
原文
修改後
女性員工受到
主管言詞或肢
體騷擾時
員工受到主管
言詞或肢體騷
擾時
修正通過,移請理事會辦理。
第4案
案由:建請總會應視分會財務許可,准予加入各地縣市總工會為會員,以增加地方資源與本會會員的福利與尊嚴。
說明:(1)上級工會目前參加全國總工會與全國產業總工會兩大全國性的組織,其目的亦為增加會員的權益與福利。
( 2)分會不具法人資格,難以加入各縣市地方工會,致使本會與地方勞工團體脫節而影響會員權益。
辦法:(1)加入各地縣市總工會名稱仍以郵政分會入會。
(2)建請總會研議可行性。
決議:照案通過,移請理事會研議辦理。
第5案
案由 :建請總會早日與事業單位研究約僱人員之薪資結構與升遷制度,以提高相關人員的敬業態度和工作效益。
辦法 :如案由。
決議:照案通過,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研究辦理。
第 6案
案由 :建請事業單位於辦理對外人員甄選時,營運職(窗口儲匯業務)人員加考民法,以符實際業務需求。
說明 :(1)窗口目前的業務日趨複雜,經常會接觸到和法律有關的業務,如繼承、扣押等。
( 2)依郵局目前對外甄選考試科目,營運職(窗口儲匯業務)人員普通科目考國文、英文,專業科目考企業管理及郵政法規,並無民法相關科目。而從業人員升資考試專一職晉升營運職與專二職晉升專一職却有加考民法相關科目。
( 3)營運職人員為未來主管儲備人選,對於法律相關常識應有更深的瞭解,以符實際業務需求。
辦法 :如案由。
決議 : 通過,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參辦。
第 7案:
案由 :建請將衛生紙每單位的配額按人數訂一個上限(比照茶葉費),不要再用人頭或包數計算。
說明 :(1)衛生紙每人每月配發半包(半日約僱1/4包),一包上限37元、半包18.5元、1/4包9.25元,這真不知道要怎麼採購,尤其是小局,有那一局開的發票是真實的,這根本是政策殺人。
( 2)衛生紙大包的當然一包要30元以上,但大包衛生紙不實惠,抽取式 的比較實用,抽取式一包 10元左右,買10元一包不是便宜郵局了、可是又不夠用,多買幾包又不合規定,真搞不懂要怎麼買 。
辦法 :建請衛生紙按人按月算,每人每月18.5元,在這個限額內取據報銷即可(不論包數)。
決議 :本案保留。
第 8案
案由 :約僱人員在郵政改制之前尚有調薪,郵政改制八 年 了,薪水未調,物價飛漲,這默默的一群被郵局忽略了八年。
說明 :(1)約僱人員的晉級、調薪案,上級工會已多次向總公司建議,但總公司始終不肯正視與解決。請總公司明瞭,這批約僱人員只要没有重大疏失,就不能被解僱,他們永遠是我們的同仁,何不給他們一個身分呢?。
( 2)郵政公司化時,全日約僱人員一律調整為專職二的職階,然半日約僱人員與後進的全日約僱人員卻未享有同等的對待,情何以堪?一個有規模、有制度的公司不當如此對待所屬。
( 3)建請將約僱人員全部用內部考試方式(比照以前 的短差升正班差 ),給予專(三)的資格,然後再藉由內部升等方式給予晉升的機會 。
辦法 :如說明(3)。
決議 :修改說明(3) 如下:
原文
修改後
建請將約僱人員全部用內部考試方式 (比照以前 的短差升正班差 ),給予專(三)的資格,然後再藉由內部升等方式給予晉升的機會 。
建請將約僱人員全部用內部考試方式 (比照以前 的短期差錄補郵務差 ),給予專(三)的資格,然後再藉由內部升等方式給予晉升的機會 。
併入第 9案討論議決,照案修改通過。
第 9案
案由 :建請總公司儘速解決約僱人員敘薪及升資問題,以安定人心及事業向心力。
說明 :(1)郵政約僱人員入局大多有7年以上,部分人員更長達10年之久(含11個月定期契約)。期間薪資(24530元)從未有調整,有違一般公司晉用敘薪原則。
( 2)多數約僱人員在郵政對外招考雖難登榜上,但工作之努力並不輸於正職人員且在同工之下,不平等待遇是有欠公允。
( 3)升資無望、調薪免談,難道是國營企業經營模式。
辦法 :建請將約僱人員全部用內部考試方式(比照以前 的短期差錄補郵務差 ),給予專(三)的資格,然後再藉由內部升等方式給予晉升的機會 。
議決 :通過,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研辦。
第 10案
案由 :建請總公司函示各等郵局,招攬公司之大宗快捷議價郵件應全部交付郵局遞送,不應將輕、薄、小、城市集中區交付他人,重、厚、大、郊區邊遠地才給郵政。
說明 :(1)本局幾乎每天都有YAHOO交寄之快捷礦泉水(每箱 19.5公斤 )、床舖(長 2公尺 以上 )及大型輕笨上樓投遞之快捷郵件。
(2)投遞時常與黑貓宅急便相遇,同公司出貨同一收件人,宅急便是拿2包重不到2公斤物品,郵局是扛2箱20公斤礦泉水,還被譏為那是我們不要的。
(3)別家公司會考量運送及投遞成本還有當〝人〞問題,難道我們公司為了帳面數量,不管花費及人員辛勤,不是我們不願遞送而是常當冤大頭。
辦法 :如案由。
決議 :送上級工會轉請事業單位改善。
陸、閉幕(下午 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