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會計年度結束日期為99年12月31日,郵政機構99年度工作考成等第尚未奉評定, 應發之績效獎金月數總額,亦尚未報送交通部審議,為激勵同仁士氣,並應春節需要, 特於100年1月21日借發考核獎金1.3個月、績效獎金0.7個月,共計借發經營績效獎金 2個月。俟交通部核定考核獎金、績效獎金月數總額後,再行結算補發(扣)。 詳細內容請至中華郵政內部資訊網參閱人通第3132號函。 Tags: Share this: a24210151 About author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