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深澳附幼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通知單
Δ註冊日期: 99 年 2 月 22 日 (星期一),上午 9 : 00 ~ 12 : 00 止。
Δ註冊地點:本校幼稚園教室
Δ收費項目:依據基府 98 年 5 月 18 日 基府教國參字第 0980143302 號函辦理。
單位(新台幣 : 元)
收費項目
一般生 (全日班)
一般生 (半日班)
學費
5000
3370
學生活動費
640
480
學生材料費
960
840
午餐燃料費
600
600
午餐基本費
160
160
平安保險費
152
152
雜費
400
400
家長會費
100
100
點心費
3320
2000
午餐費
2000
2000
總計
13332
10102
Δ保險費是依照市府學生團體保險公開招標結果收費(如有異動,依註冊當日收費辦理)。
Δ各項費用之減免,以繳費當時所具之證明文件為依據,逾期概不追溯。
Δ您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園查詢,查詢電話: 2466-6208 。
Δ公立幼稚園於開學前後,幼童因故離園申請退費,其退費方式標準如下:
1. 開學日前提出放棄就讀並申請退費者,其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全數退還。
2. 開學後一週內申請離園退費者,其學費及學生活動費退還三分之二,學生材料費及代辦費如已製成成品者,發還成品,未製成成品者,依就讀日數比例退還其學生材料費及代辦費。
3. 開學後滿一週未滿四週申請離園退費者,學費及學生活動費退還二分之一,學生材料費及代辦費如已製成成品者,發還成品,未製成成品者,依就讀日數比例退還其學生材料費及代辦費。
4. 開學滿四週以後,學費及學生活動費一律不予退還,學生材料費及代辦費如已製成成品者,發還成品,未製成成品者,依就讀日數比例退還其學生材料費及代辦費。
5. 平安保險費一律不予退還。
6. 點心費、午餐費按日數比率計算退還。
Δ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幼童、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急需救助家庭子女就讀本市 各公立稚園(含國小附幼)學費減免原則如下:
(一)極重度 ( 含重度 ) 身心障礙幼童及極重度 ( 含重度 ) 身心障礙人
士子女 減免全部學費 。
(二)中度身心障礙幼童及中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減免全部學費十
分之七 。
(三)輕度身心障礙幼童、輕度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經園方查證屬實為急需救助(單親家庭【如一方家長病故】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者)之幼童, 減免全部學費十分之四 。
(四)低收入戶幼童: 學費免繳 ,其他費用仍須比照一般學生收費基準由幼童家長自行繳納;滿 5 足歲幼童依當年度教育部「扶持 5 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辦理費用減免或補助。
(五)中低收入戶幼童:依當年度教育部「扶持 5 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辦理費用減免或補助。
深澳附幼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