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台展览中心一瞥。
坐落于山东潍坊市的鲁台经贸、展览中心。
为促进与台湾经贸交流合作,山东省枣庄市政府确定开展“枣台经贸提升年”活动,并发出通知(枣政办发〔2013〕19号)提出了具体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
“枣台经贸提升年”活动也是枣庄市深入推进山东省“鲁台交流合作创新年”活动的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扩大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台政策扶持力度;
2、积极组织涉台经贸活动。7月上旬,在广东东莞举办“2013枣庄?东莞产业合作恳谈会”;认真组织参加下半年在台湾举行的“2013台湾?山东周暨第十九届鲁台经贸洽谈会”等活动,策划开展“枣庄企业台湾行”和“重点台商枣庄行”活动;
3、大力推进枣台经贸合作。充分利用台儿庄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市台协会两个平台作用,实施“联络行动”和“牵线计划”,以文化创意、机械电子、旅游服务、优质农业等产业为重点,与台湾相关工商团体和企业进行对口联络,开展产业和项目对接交流,重点抓好枣庄(东莞)招商恳谈会及枣庄市、桃园市战略合作伙伴建设活动等;
4、加强台湾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台湾园区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明确产业定位,抓好产业规划,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推动各区(市)走特色园区发展之路;
5、按照山东省台办2013年“台资企业走访季”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深入台资企业,全面提升服务台商台企水平,扶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枣庄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各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就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推进计划、具体措施和活动步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严格工作考核,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对台经贸工作机制建设、涉台经贸活动、对台经贸合作、服务台商台企、台商投诉协调等五项内容,其中,前四项为得分项,总分值100分;台商投诉协调为扣分项,在前四项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台商投诉协调情况予以扣分,得出最终分值。
目前,枣庄各区(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正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层层安排部署,扎实推动“枣台经贸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
6月4日,枣庄市政府召开会议,对“枣台经贸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对2013枣庄?东莞产业合作恳谈会和2013台湾?山东周暨第十九届鲁台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进行部署。枣庄市政府副市长张兵出席会议并讲话。枣庄市委副秘书长、市台办主任毕志伟主持会议。会上,枣庄市台办副主任李军宣读了《2013枣庄?东莞产业合作恳谈会活动方案》和《2013台湾?山东周暨第十九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活动方案》,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枣台经贸提升年”活动和相关活动筹备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兵在讲话时指出,枣庄市对台经贸工作潜力很大,各级要发挥优势,真抓实干,务实推进对台经贸工作快速发展。张兵要求,要扎实推动“枣台经贸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抓紧启动两项涉台活动筹备工作。要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切实做好客商联络和项目对接工作。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好参会各项活动,努力将这两项涉台经贸活动办出水平,办出品位,务求实效。
(山东省、枣庄市台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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