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引台灣企業進駐,大陸官方今天公布平潭綜合實驗區十六條,凡承接台灣產業轉移及台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可先行先試;允許台資企業名稱使用台灣慣用語,戶外廣告可用繁體字。
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在官網貼出「國家工商總局關於支持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意見」(簡稱「意見」),在支持實施寬鬆市場准入五方面,共提出十六條具體政策措施。
其中,在授予企業登記管轄權方面,明訂陸資企業、外商企業可直接向平潭實驗區工商部門直接登記。
這項「意見」指,台灣企業名稱只要不損害大陸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不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誤解,不重名者,允許平潭區台資企業自主選用;允許台資企業名稱中用台灣地區習慣用語作為企業所從事行業表述。
在支持寬鬆市場准入方面,「意見」明訂凡符合有利於深化兩岸經貿交流、承接台灣產業轉移、促進兩岸科技文化教育合作,法律法規又未明確禁止的行業和經營項目,支持平潭實驗區先行先試,予以登記。「意見」明訂支持平潭實驗區在台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方面先行先試。
在支持廣告發展方面,「意見」明訂設立在平潭實驗區的台灣企業在實驗區內設置戶外廣告時,可以在廣告發布中使用繁體字。
另外,在支持交流借鋻與創新機制方面,「意見」支持平潭實驗區工商部門加強與台灣有關部門的交流合作,在競爭執法、打擊商標侵權、消費維權、直銷監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及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等領域創新市場監管模式,探索更便捷、靈活、有效的監管制度。
在支持實施商標戰略方面,「意見」把平潭實驗區列為國家工商總局實驗商標戰略的重點聯繫地區,支持開展商標戰略實施試點、示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