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事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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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事業獎

壹、 目的 冀藉由新創事業獎尋找國內具有創新技術、產品、服務或經營模式之新創企業,樹立成功創業典範,帶動國內創業風潮。 貳、 創業家典範獎金 每組選出前三名,分別為 金質獎 - 新台幣30萬元 銀質獎 - 新台幣20萬元 優質獎 - 新台幣10萬元 參、 參賽辦法 一、 參賽資格 自 97年6月15日 (含)之後成立,並符合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其日期以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發證日期為基準) 。 二、 參賽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三、 參賽組別 見詳文 新創事業營運之產業類別需符合下列四大類別「科技利基產 業組」、「創新傳統產業組」、「策略知識服務業組」及「微型企業組」之其中一類,由參賽企業自行擇定一組別報名,報名後無法變更組別。 請參賽企業以產業別作為報名組別選擇之優先考量;其次再考量是否符合微型企業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保險費繳款單明細」影本),始可選擇報名「微型企業組」。 肆、 參賽流程 見詳文 伍、 報名方式 備妥參賽資料後及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寄至台北市106羅斯福路二段95號6樓 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新創事業獎工作小組收 洽詢電話:02-2366-0812 分機170 王先生/ 323 何先生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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