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個星期天.女兒和她要好的朋友到一個知名的賣場選購班長的生日禮物.卻遇到這樣的情形.讓我為之氣結.情形是這樣的:女兒在二樓看生日禮物.她的同學在一樓選購洗面皂.卻被三個化妝品專櫃小姐半哄的推至櫃台使用試用品.女兒到一樓找了很久才找到同學.也被留在化妝品專櫃.專櫃小姐一直吹噓自家的保養品有多神效.一直要求兩個小朋友試用並購買.女兒的同學表示現金均已花完.專櫃小姐依然不讓她離開.一直要她留下資料.並先向我女兒借錢付訂金.然後一星期內來取貨.並告訴小孩最少要借一百元.女兒的同學位了脫身.就跟女兒借了一百元給專櫃小姐.並簽下訂貨單.女兒掏錢給他同學的時候.專櫃小姐看到女兒的皮包內有一千多元.也拉著女兒.一直逼她試用很多產品.並說:妳打算花多少錢來買我們的產品?女兒說:我的錢不能亂花.我媽會罵.專櫃小姐說:妳就不要說啊!等你用了一兩個禮拜.皮膚變好了再告訴你媽.你媽也會趕緊帶你來買.女兒說:不行.我的錢還要買生日禮物.不行全部拿來買保養品.專櫃小姐說:看是1000.或700.都可以.你同學也下訂單了.你也資料填一填.女兒為了要脫身.就說:隨便幾百的都好.專櫃小姐就拿了一個夾鏈袋.裝了一些像試用品的小罐子.並用原字筆標示物品名稱.跟女兒收了七百元.才放她們離開.
女兒回到家之後.想想不對!便把東西拿給我.並告訴我前因後果.我聽了之後.也向她同學求證.聽完之後.我很生氣.怎麼會要兩個未滿15歲的小朋友一定得買保養品??這樣的推銷手段很惡劣.而且是多少錢都收.東西不是有定價嗎?我查詢了賣場電話.便打去客服部客怨.她們副店長推說這是外來櫃的行為.他們無法規範.只能盡量約束.我很氣.就打給某電視台的駐點服務處.聽完這件事.駐點記者卻告訴我.這件事的爆點不夠.不能增加收視率.所以無法報導.我又打了電話到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化妝品公司客服部.這家公司的接線人員告訴我所有可以處裡客怨的主管都休假.只能留下我的聯絡方式.再通知我處理進度.我很生氣的說.你不處理.我就去警察局備案.然後協同記者去店裡採訪.那個人一聽完.覺得事態嚴重才說:妳等一會兒.我先聯絡主管.再回電話給妳!等了大概十分鐘.終於有一個經理級的打電話過來.聽完情形之後.就說她會處理.並聯絡門市人員向我致歉!不一會兒.門市專櫃小姐就打電話來.不但不承認有強迫推銷.並不斷的向我推銷他們的產品有多神效.如果我用了.就會愛上它.我氣死了.很明白的告訴她:你的行為是錯的.怎麼可以強迫推銷.而且是對未成年的少女.還一定要花光身上的錢才可以離開.要業績要用正當的手段.讓人心甘情願的掏錢出來買.而不是要小朋友填訂單.還要求她們欺瞞家長.我要求退掉訂單及產品.她悻悻然答應我的要求.所以我便去退掉這包我根本不知道的東西和訂單....當我去退的時候.她們還擺臭臉給我看.這樣的嘴臉哪像做服務業的....
回家之後.告訴女兒和她同學.對於不合理的推銷一定要堅決的說:不!!如果真的脫不了身.馬上打電話給家長.千萬不要給這樣的人機會.以免助長這種強迫推銷的氣焰.也提醒各位家長.一定要注意小孩在外的狀況.並適時的給予協助和教導.避免小孩受到詐騙或欺侮.也希望女兒經過這次教訓.會學會勇敢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