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民眾與系統廠商簽定買賣合約後,太陽光發電系統的設置作業可分為工程施工及行政作業二部分,行政作業一般包含下列流程:
(1)併聯審查意見(台電公司各區處):確認併聯完工後之併聯點,俾利後續設 置施工參考。
(2)同意備案(能源局):確認及統計國內整體設置容量及地點等資訊。
(3)簽訂購售電合約(台電公司各區處):確保設置者之購電權利。
(4)施工作業(設置者):設置者自行辦理施工作業或委託專業人士辦理。
(5)併聯完工(台電公司各區處):系統開始供電及計價。
(6)設備登記(能源局):完成發電系統之作業。
所以 從行政作業→材料進場→到掛錶 時間大約需 2-3 個月左右,視廠商配合程度與個案場地大小狀況而定。
提醒: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之場址需有相關合法文件,如房屋使用執照、土地 權狀、近期電費繳費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