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對於太陽能的應用起步較晚,早期雖有學校等單位從事此方面之研究,但都止於實驗階段。民國 62 年,第一次能源危機發生後,開始有廠商引進國外產品銷售或研製,但由於國人對此系統認識不足,廠商也缺乏有力的推銷,因此並未為民眾所廣泛接受。至民國 70 年以後,有關各項技術漸次成熟,民眾接受意願增高。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現已改制為經濟部能源局)於民國 75 年元月十日頒 佈 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 , 至民國 80 年止,分兩階段獎勵補助消費大眾,民國 75 年至 78 年, 集熱器有效 集熱面積,每平方公尺補助二千元;民國 79 年至 80 年底, 集熱器有效 集熱面積,每平方公尺補助一千元。自民國 81 年起,政府停止獎勵補助,由廠商自行開拓市場,直至 民國 87 年 5 月 26 、 27 日全國能源會議 ,依會議共識決議制定之『新能源及淨潔能源研究開發規劃總報告』中,倡議相關獎勵措施。
經濟部於 民國 89 年元月 26 日再次發佈『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辦法』 , 集熱器有效 集熱面積, 每平方公尺補助一千五百元 ,本辦法暫定施行至 民國 9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政府為因應未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立法後的能源政策,因此採取行政措施,由經濟部公告持續獎勵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推廣。若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計畫執行,有機會補助到 2020 年。